天津职业大学吸烟处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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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2 12:55:18
天津职业大学对于吸烟的处分措施如下:
对违规吸烟学生的处分
对不配合禁烟例行检查登记或在检查中报虚假信息的学生,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对携带香烟、摆放烟具者,一旦发现,将作吸烟论处,并要求当面主动销毁香烟、烟盒等与吸烟有关的物品。
对系部和学生的处分
各责任区相关系部若未安排检查或查获学生吸烟,将对相关系部及学生进行全校通报。
对多次违规学生的加重处分
吸烟学生每被发现一次,扣除其10分德育分。
首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违规给予全校通报,并交纳20元爱心公益基金(学生资助基金);第三次违规给予警告处分;仍不改正者,给予从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特殊群体的处理
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取消当学期入党推优、评奖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干部聘用等资格。
贫困生违禁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
已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违禁吸烟,将根据情况报上级批准停发相关资助金。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校园禁烟工作,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希望所有学生能够遵守禁烟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无烟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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