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过关能带多少药品
作者:业奇农业网
•
更新时间:2025-02-23 09:0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个人非商业性进出境物品限额的通知》,每次出入境时,个人可以携带药品,但有几个限制条件:
总重量限制:
药品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克。
用途限制:
药品必须是用于个人治疗的,不得携带禁止进出境的药品。
有效期:
携带的药品必须有有效期,且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说明书和处方:
药品必须有药品说明书和处方等。
因此,在香港过关时,建议携带的药品总重量不超过50克,并且确保药品符合上述所有规定。对于液体药物,需要遵守相关的安检规定,将其放置在透明的袋子中,容量不超过100毫升,并按照安检要求进行申报和检查。
此外,如果携带的药品属于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等禁运、受管制物品,则必须医生开处方才能携带过关。
总结:
每次出入境时,个人可以携带药品,但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克。
药品必须是用于个人治疗的,且必须有有效期、说明书和处方。
液体药物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并需放在透明塑料袋内。
危险药物等需医生处方才能携带。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1116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