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务员考试评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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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6 11:07:14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的评分规则如下: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每部分的分值均为120分。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 = (申论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满分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 × 100 + 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政策加分
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
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这些规则适用于2023年和2024年青海省的公务员考试,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加分政策,以便在考试中取得最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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