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公务员考试政策
丽江公务员考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原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因升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岗位要求为丽江市生源或户籍要求的岗位。
丽江市或相应县(区)生源或户籍人员因上学户籍发生迁移的,报考户籍条件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相应县(区)岗位的,生源或户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非丽江市生源或户籍人员,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县(区)的岗位,其户籍需属2022年2月前将迁移至丽江市或相应县(区),且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或相应县(区)。
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的,为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关机状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候考室和考场。未按规定上交物品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视为违纪,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总成绩扣5分。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配偶姓名及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否则,面试总成绩扣5分。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公务员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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