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文字逻辑错误
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文字逻辑错误包括以下几种:
偷换概念
定义:在论证过程中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
示例:小张说“红色象征着热气”,小李则书写了“红色”两个字问“你感觉热血沸腾吗?”。这里小张的“红色”指的是颜色,而小李的“红色”指的是文字,属于偷换概念。
自相矛盾
定义:论据与结论存在矛盾,或对于同一对象做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断定。
示例:“我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什么缺点都没有。”这句话中,“有一个缺点”和“什么缺点都没有”不可能同时存在,属于自相矛盾。
循环论证
定义:用来证明论题的论据本身的真实性要依靠论题来证明。
示例:王经理批评小张迟到,小张解释说“因为来晚了,所以迟到了”。这里“迟到”本身就是“来晚”的意思,小张用“来晚”去解释“迟到”,属于循环论证。
同语反复
定义: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没有提供新的信息。
示例:“乐观主义者就是乐观地对待生活的人。”这句话中,“乐观主义者”被定义为“乐观地对待生活的人”,没有提供新的定义信息,属于同语反复。
循环定义
定义: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定义项中互相依赖,没有提供独立的定义信息。
示例:如果把丈夫定义为妻子的爱人,那么妻子就是丈夫的爱人。这个定义中,丈夫和妻子的概念互相依赖,没有独立的信息,属于循环定义。
概念不当并列
定义:对概念分类的标准不一致会导致概念不当并列的逻辑错误。
示例:“我最爱阅读外国文学作品,英国的、法国的、古典的,我都爱读。”这句话中,对外国文学作品的分类标准不一致,属于概念不当并列。
偷换论题
定义:在证明过程中把需要证明的判断偷换为另一个判断。
示例:甲问“你怎么每天都喝奶茶?”,乙回答“你不也天天喝红牛嘛。”乙没有回答甲的问题,而是转移了话题,属于偷换论题。
强加因果关系
定义:选项中将文段中不具有因果关系的两个概念或事物强行建立因果联系。
示例:“人类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选项中,“自然的改变”与“人类自身的改变”没有因果关系,属于强加因果关系。
颠倒因果关系
定义:选项把文段中的果说成是因或者将因说成是果。
示例:“火山喷发造成的温室气体浓度急剧升高等为全球性陆地风化作用增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选项中,“陆地风化作用的增强”是火山爆发的结果,而非原因,属于颠倒因果关系。
强加“条件”关系
定义:选项中强行添加文段中未提及的条件关系。
示例:“状元一旦出笼,便立刻进入国家的储才机构——翰林院,被作为未来的宰相加以重点培养。”选项中,文段并没有说只有状元才能进入翰林院,属于强加条件关系。
混淆“条件”和“结论”
定义:选项中混淆了条件与结论的关系。
示例:“状元一旦出笼,便立刻进入国家的储才机构——翰林院,被作为未来的宰相加以重点培养。”选项中,状元进入翰林院是结果,而非条件,属于混淆条件与结论。
这些逻辑错误在公务员考试中需要特别注意,以避免在答题过程中出现错误。建议在备考过程中多练习相关题目,提高识别和纠正这些错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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