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考研报名要求
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条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体条件未详细列出,需参照教育部及首都师范大学的相关招生规定。
建议:
仔细研读教育部及首都师范大学的官方公告,确保符合所有报考条件。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文章发表证明、课程合格成绩单等。
对于法律专业学位考生,确认报考前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单独考试的考生,提前了解并满足单独考试的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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