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怎么计提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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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07 13:02:22
盈余公积的计提方法如下:
计提基数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如果企业以前年度有亏损,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仍有盈余的,再以盈余作为基数进行提取。
计提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企业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决定,没有统一的比例要求。
会计分录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需要先弥补之前的亏损后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盈余公积应在年末进行,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计提的盈余公积金额应体现在所有者权益的“盈余公积”项目中,并在公布年度财务报告时进行披露。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正确计提盈余公积,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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