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环保奖励多少钱
泰安环保奖励的金额根据不同的举报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会有所不同。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
举报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奖励200元。
举报非法倾倒、焚烧、填埋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的,奖励1000元。
举报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奖励1000元。
举报涉及危险废物总量超过三吨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5000元。
举报使用高压设备或其他方法向地下灌注工业废水的,奖励1万元。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2016年第四季度,泰安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564万元。
2016年全年,泰安共获得生态补偿款956万元。
2014年,泰安获得生态补偿款1021万元。
2015年,泰安获得生态补偿款608万元。
2017年,泰安获得生态补偿款2568万元。
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
2021年5月,新泰市、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泰山景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2020年5月,新泰市、宁阳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高新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获国务院、省督查激励及一次性奖励资金
2023年,泰安因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上半年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和省督查激励,同时获得水环境质量改善一次性奖励资金合计4300余万元。
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
2024年,泰安市获得节能奖补资金300万元。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及时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泰安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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