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体检标准
国家公务员报考的体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心脏疾病
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若经过治愈则可能被视为合格。
心脏听诊有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可视为合格。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为合格范围。
血液系统疾病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患者,在血红蛋白达到一定标准后(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被视为合格。
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等,通常被视为不合格。
结核病
结核病通常不合格,但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等在临床治愈后满足一定条件(如稳定1年无变化)可以被视为合格。
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在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也可视为合格。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疾病通常不合格。
消化系统疾病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但特定条件下(如已愈合的溃疡、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可视为合格。
肝炎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但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可视为合格。
内分泌系统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不合格,但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无症状和体征者可视为合格。
精神疾病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其他
视力与听力:普通公务员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小数视力0.8)为合格标准。特殊职位如人民警察等,视力要求更为严格,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在听力方面,双耳听力正常,无严重障碍为合格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公务员职位的录用者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需求。考生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时,应仔细了解并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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