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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卖房子的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卖房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件号码:住址:受托人:证件号码:住址:位于中国**省**市**区**路**小区*幢*单元***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产权证开字第2013****号。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下列房屋出售事宜。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委托别人卖房子的委托书怎么写

一、代为办理合同公证、认证以及领取公证认证书;

二、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三、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注销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五、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等更名手续;

六、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七、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八、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九、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中的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

卖房委托书范本

 当我们需要委托他们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为其出具委托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时候处理事务都会使用到委托书,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委托书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卖房委托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卖房委托书范本1

 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____________(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____%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以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2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1、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4、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5、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6、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3

 委托人:____性别:男,出生于__年__月__日

 现住址:____区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性别:男出生于年月日现住址:____县____栋____单元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____购买首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xx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____为代理人,

 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领取产权证),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三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卖房委托书范本4

 本人xxxxx购买成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xxxxx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xxxxx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代为收取与上述房产有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借借贷项、售楼款项和购买方的银行按揭借贷等等;指定按揭借贷及抵押借贷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款项存入业主

 指定账户(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署银行《按揭借贷存入帐户确认书》等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代为签署银行抵押物价值确认函。

 2. 代为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打印产权资料查询表;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数据变更、产权年限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调档、领取修改记录单、领取变更后的房地产证等相关手续;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签署《房地产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免征申报表》及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3. 代为到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帐户收取监管资金,签署办理及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 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办理房产转让

 委托人:

 年 月 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5

 委托人: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受托人:_______(乙方)资质证号: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及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过户代办服务,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座落位Z:_______

 (二)房屋结构: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_______厨。

 (三)房屋建筑结构:_______

 (四)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五)房屋用途:_______

 (六)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

 (七)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三条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时止。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___元,大写人民币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依法全面提供房产过户所需证照、材料,因相关证照、材料失实或违法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过程中依法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因房屋产权转移产生的责任及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因该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产权转移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产权转移无法完成时,乙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襄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6

 委托人:

 受托人: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理出售的房产。代理人全权代理事项如下:

 1、偿还银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领取房产权证和他项权证;

 2、代理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及房产交接手续;

 3、代理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并代领资金托管账户上售房款;

 4、代理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并代交税款、开具免税证明或办理退税事宜;

 5、条阅上述房屋档案及户籍的情况并复印相关资料;

 6、代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物业等交接、过户事宜;

 7、对房屋买卖及过户中有关争议的处理 (包括诉讼代理);

 8、其他一切与此房买卖有关事宜。

 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决无异议。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提供给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等复印件仅供办理委托事宜使用,如作他用,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在受托人办理完结上述代理事项之前,委托人将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委托书。

 本委托书自二〇**年月 日 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签名):

 二〇**年 月 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7

 兹证明______(男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于二○○__年____月____日来到我处________办证点,在我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右手食指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8

 委托人: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受托人: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位于中国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幢___单元______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__产权证开字第20xx____________号。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下列房屋出售事宜。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理办理办理合同公证、认证以及领取公证认证书;

 二、代理办理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理办理签订定金协议;

 三、代理办理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注销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

 二、代理办理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三、代理办理办理水、电、煤、电话等更名手续;

 四、代理办理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理办理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六、代理办理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七、代理办理办理该房屋买卖中的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___ 年 ___月 ___日至___ 年 ___月 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9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年*月**日生,家住**省**县***街***号。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受委托人:***,男,****年**月**日生。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电话:13*********、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卖房委托书范本10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XXX ;联系电话: 。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XXX ;联系电话: 。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XXX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XXX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是产权共有___ 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由于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 协助买卖相对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支付)相关售房款和购房定金;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20xx 年 X月 X日至20 XX年X 月X 日止。

 代理人 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XXX 委托人:XXX

 X年 X月 X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11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12

 委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受托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XX拥有深圳市XXX号的房产(房地产证编号:深房地字第XXX号)。现委托XXX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事项:

 一、管理该房产,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查档手续,打印、复印与该房产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抵押贷款的手续(即赎楼手续)。代为到银行申请终止综合授信额度并签署所有相关文件,打印欠款清单(还款明细),签署办理提前结清贷款所需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代为缴纳提前还款罚息、违约金、等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复印及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发票、楼款付清证明书、借款借据、保险单据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回答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抵押登记注销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相关文件,领取注销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证等资料。

 四、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信息变更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房地产证等相关产权证明。

 五、全权办理转让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六、协助买方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七、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八、到银行或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

 九、到税务部门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减免税手续,缴纳有关费用,签署相关文件。

 十、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过户登记的一切手续,签署《纳税申报表》、《缴款通知书》等,并回答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过户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

 十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天燃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络等入户、过户、销户手续。

 十二、以上述房产为抵押物,为委托人申请抵押贷款,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物价值确认函,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抵押登记的一切手续并回答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抵押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

 十三、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到房屋租赁所办理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十四、全权办理解除上述房产租赁合同的一切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到房屋租赁所办理解除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十五、全权办理收取上述房产的交易定金、售房款、赎楼贷款、赎楼尾款、按揭贷款,包括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房款以及房屋租金等款项,协助付款方必须将上述款项直接划转至委托人本人的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上。

 十六、到公证处全权办理涉及上述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和借款、抵押合同公证手续,签署并领取相关文件,回答并签署相关询问。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13

 委托人: ***,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 ***,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我本人(委托人:***)名下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私字第*******号),该房产是我的个人财产。现在我准备出售该房产,因我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领取银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材料,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手续,领取还款证明、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手续;

 2、到房管部门查阅与该房产相关的一切档案资料;

 3、委托代办房屋的立契过户、权属登记等相关一切手续;

 4、委托代办上市申请、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6、转让房产过程中,有权代为接受询问并签署文件;

 7、协助购房人办理其购买上述房产的贷款手续;

 8、代收售房款、带缴纳相关税费,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

 10、代为办理房产交易涉及的监管资金解冻手续;

 11、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从解冻账户中的转出并签署相关文件;

 12、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13、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的过户手续;

 14、代为办理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签署与转让上述房产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14

 房龄:_____年;房间数量:_____;卫生间数量: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装修情况:_____;房屋用途:_____.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来交易中心办理有关 房地产出售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附录中所列第 项(共计 项权利),受托人 转委托权。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卖房委托书范本15

 委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

 (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受托人可以单独以

 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撤销原合同,重签新合同。 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 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xxx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1.要明确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要附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要将委托事项书写清楚明了,比如购买/出卖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牌号等等;

3.委托权限要写清楚,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尽量要写清楚权限项目,例如代为签订合同、代为办理过户、代为办理银行按揭、代为交付/受领标的房产等等;

4.委托期限尽量写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后,在办理银行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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