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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杭州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07年度杭州房地产市场分析

2007年度杭州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07年,杭州房地产市场有太多的话题值得我们关注,政策、开发商、土地、消费者……都是值得关注的对象,市场在发展中变化着,同时在这样的变化中,市场的各种元素又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散发出一个发展阶段特有的气息。

一、2007宏观调控政策一览

2007是房地产调控年。今年政策出台之密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当然,楼市“变奏曲”尚未定音。今年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也许会在明年显现出更大的威力。

1.清算土地增值税

1月24日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出台后,土地增值税将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土地增值税要视增值率的大小,采取分段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方式,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分别适用30%、40%、50%和60%的税率,不再全部按60%的税率计征。

从此掀开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按照新的计税办法,项目开发的速度越慢、土地囤积的时间越长,企业就会支付更多的税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开发商囤积土地。

2.央行一年内连续6次加息

自3月18日至12月20日,央行连续6次加息。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提高到4.14%;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到7.4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07年以来,宏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受食品、能源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加大。央行希望通过加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明年元旦起,新的贷款利率将会执行。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加息的影响没有太多的体现,不过加息这个事情关键是其本身的延续性,此次加息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在明年更多地体现出来。就现在来看,真正会受到影响的购房者主要有以下三种,一类是首付比例偏低的人群;一类是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的人群;还有一类就是购房资金成本较高的人群。不少购房者为了减轻新利率标准下所产生的高利息负担,已经纷纷向银行提出还贷申请。

3.4月6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4.打击外资炒房

6月10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通知强调,外商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必须通过审批。与此同时,未来所有由地方部门审批的外资房地产公司必须上报商务部备案。

10月31日 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其中指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同时,将“普通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从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5、6月27日《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通知》宣布取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和第六条,即取消涉及基建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税优惠规定。同时,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土地转让环节的征税管理将加强。

减少土地出让环节的优惠政策无疑将加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的情况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可以完善房地产的税收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但是,本政策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土地隐形转让并使开发商将该部分费用转嫁到房价中。

6.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明确廉租屋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该文件首次提到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把住房看成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无疑将有助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与此相关其他文件:

11月14日,财政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11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7.2007年9月12日打击囤地

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下发通知,各省市须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用原则上按出让或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如此高额的土地闲置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圈地热”有望至此降温。

8.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首付提高至40%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

此次出台房贷新政目的主要有三:降低银行房贷风险,缓解流动性过剩,保护各商业银行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保障自住性需求,平抑房价;降低房地产投资热度。首付门槛提高、利率上调,投资房地产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风险加大,对炒房者起到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需求,短期内购房总需求有可能出现下降,从而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

9.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有人分析物权法的颁布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提高了住宅类物业的内在价值。二、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三、土地出让方式上有严格规定。四、拆迁补偿的规定维护了物权拥有者的利益,但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延缓拆迁开发的速度。五、明晰小区公用部分的产权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六、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10.10月10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

该《规定》定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将工业用地也纳入了招拍挂的范围,并明确如土地受让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向其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39号令从更细致的层面规范土地市场,是对土地市场政策规范的一种补充,有助于规范土地招拍挂程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的行为;抑制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权利寻租行为。

11.杭州市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杜绝楼市囤房惜售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1)审批房源须一次性销售

《通知》称,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必须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对房屋用途为“办公”、“商业”等公建用途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可以按期房预售和现房销售分别申报。开发企业申报的现房销售房源在完成权属初始登记的同时转为现房公开上网对外销售。

2)期房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通知》规定,对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后作期房预售的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作为现房销售的房源,在未申请权属初始登记前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时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注销手续;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对完成权属初始登记后的商品房项目不再办理现房抵押手续。

3)开发商自留房将集中清理

杭州市房管局将对2004年1月1日至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自留房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均应转为现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此外,对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应全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实行公开上网销售。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之前需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

谁能给我一些关于中国目前房地产现状分析与未来的预测?

南方网讯 日前,业界人士作出分析,将采取哪些有效的调控手段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如果说房地产市场需要政策干预,那么什么样的宏观政策措施才是适宜的呢?只要理解了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宏观经济波动的作用渠道,就能很容易地找出正确的调控方向。

渠道的源头是房地产需求,是房地产需求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房地产价格上涨引起房地产投资增长,并进一步引起建材等投资品的价格上涨和建材等行业的投资增长,而建材等行业的投资增长又会引起这些行业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上涨和投资增长,从而一步一步地引起固定资产投资和物价的加速上涨。

在以上这个链条中,遏制房地产需求的过快增长是最主要的宏观调控任务。而针对房地产开发的贷款紧缩政策,只能限制房地产供给,不能抑制房地产需求。因此,只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失衡,促使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上涨,造成大量潜在的投资需求,同时,也给居民福利带来巨大损失。针对钢铁、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的投资紧缩政策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因为这些行业的投资都是引致性投资,是因为房地产投资增长,造成钢铁、电解铝和水泥价格上涨所引致的投资增长。如果抑制了房地产投资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市场的力量自然会抑制这些行业的投资增长,而如果没有抑制房地产投资增长,则紧缩这些行业的投资增长,只会带来更大的失衡、更大的价格上涨和投资冲动。

鉴于以上分析和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建议应该采取抑制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宏观调控手段,避免房地产价格的继续上涨和由此产生的投资增长压力。同时,放松对钢铁、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的投资控制,继续支持燃料和动力行业的投资,以确保2005年仍然有足够的投资增长来拉动整个经济增长,同时,也为未来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投资提供足够的投入品。

抑制房地产需求的一种办法是提高按揭贷款利率。但是提高利率不仅会抑制新需求,而且会对已经使用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居民造成较大影响,增加其还款压力,降低其消费能力,影响消费需求的稳定。而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新需求才是调控的目的,因此,提高利率不是最理想的方法。

另一种抑制房地产需求的办法是提高首付款比例。这种提高居民购房门槛的办法既能抑制新需求,又不会对已购房者造成影响。同时,提高首付款比例不会提高居民的实际购房支出,也不会真正降低居民的购房能力,只是推迟居民具有购房能力的时间。因此,可以用作一种平滑房地产需求的政策。

住房是否过剩引发网上大讨论 专家不愿说过剩

2006年02月10日12:52 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2月7日刊登《统计局三大数据揭示我国面临住房过剩风险》的文章,引发了各界的激烈讨论,有网站更是根据此文进行了我国住房是否过剩的网上调查。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本报记者对一些房地产业的专家进行了深入的采访,但多数人士对这一热点问题持谨慎态度。

在网上进行的网上调查中,截至9日中午,有53.59%的网民对上述文章的意见表示支持,反对意见占37.44%,还有8.97%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此问题不清楚。在被问到“一方面空置房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买不起房,你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什么”时,61.82%的网友认为是“开发商利润期望过大,宁可空置也不愿意降价”。

与民众对这一问题的群情激奋相反,学者和业界人士反映比较谨慎。一位研究房地产的朋友甚至对记者说:“这个问题现在太热,关注的人太多,还是少发表意见为好。”

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力求面面俱到,不轻易下结论。戴德梁行研究顾问部高级经理王晨对记者说,仅仅通过统计局公布的汇总数据还不能笼统地判断住房是否过剩。他说,对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应该从辩证的角度来加以判断,一方面,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并不能作为判断住房市场过剩与否的标准;另一方面,如果想要更详细地了解有关情况或探讨解决问题办法,则不能仅凭一个笼统的汇总数据,还需要了解统计的具体方法和细分的统计数据,比如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物业类型等等。

王晨说,目前,我们统计数据的渠道不多,这也使得消费者比较难于对市场形成相应的判断,所以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成了众人手中唯一能够拿到的数据。如果有关数据能够更透明,大家都能够进行相应的分析,那么结论会更客观、准确。

对王晨的观点,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尚教蔚表示赞同。她也表示不能仅仅通过统计局公布的这几个统计数字就判断住宅市场是否过剩,而应对这些数字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判断。尚教蔚说,从统计数字来判断,商品住宅的空置面积上升的速度并不是特别快,相反,非商品住宅的空置面积上升的势头更快一些。从我国住宅的长期走势来看,我国的商品住宅应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而不应该是过剩。出现比较高的商品房空置面积,这是由于供求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消费者需要的是中低价位的商品房,而开发商销售的中高价位的商品房居多;与此同时,受宏观调控的影响,老百姓持币待购现象增多,对房价走低的预期更强,这些因素使得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多。

尚教蔚建议,应多发展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来缓解供求结构失衡的问题。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也有意回避这一问题。他对记者说,当前争论住房是否过剩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如果说住房存在过剩,但市场上还存在着很多人没有解决住房的问题,而且房价也处在不断地上涨状态;相反,如果说住房不过剩,但市场上却又存在着大量的闲置空置房。他认为,目前,迫切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有效控制和消化空置面积。

金育松说,首先,要有效地控制空置房的增量面积。除了靠开发商对商品房采取精准营销策略外,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土地审批制度上的控制和把握。

其次,要快速消化现有空置房的存量面积。一方面,应建立权威的空置房信息网,加大空置房的信息披露,促进市场上的有效需求与空置房之间做到最大匹配;另一方面,要实现销售模式及空置房管理办法的多样化,促进空置房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利用率。比如采取“以租代售”、“租售两全”、“通路销售”等新的销售模式,让空置房在“空置期”依然产生价值;此外,还应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刺激空置房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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