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要档案机要档案的意义
机要档案是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档案、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机要档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机要档案的分级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密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重要程度依次减轻,但都属于绝对不可泄漏的。
机要档案的保管与处理
纸质档案要注意防潮、防虫、防火等等。但在资讯化的当代,机要档案更多的是以电子媒介方式储存的。因此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优秀的资讯素质,有能力应付来自网际网路或者内部的资料入侵。做好保密工作。由于机要档案都有一定的保密年限特殊情况下除外 或者遇到战乱、迁移、国家安全需要等。就不得不考虑档案的处理问题:纸质档案是在监管人员的监视下 由内部人员 用碎纸、焚烧或化学腐蚀方法销毁。电子化档案则由专业的粉碎软体粉碎国际一般通用美国CIA执行标准。使用的是完全不可逆的粉碎演算法。或者在强磁强电压下使储存介质完全被格式化,达到销毁效果。
机要档案的意义
对待机要档案,除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档案的保密性,作为广大的爱国百姓也应该加以重视,不受非法势力的威胁或诱惑,坚决维护国家机密。
我国机要档案密级标准制定的发展史
机要通讯的密级标准,是机要通讯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和明确机要通讯的密级标准,是机要通讯正常进行的可靠保证。机要通讯在解放初期被称为机要交通。1952年11月7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机要交通的组织与工作总则”档案,对机要交通的任务和实施规定做出了明确规定,使机要交通工作有了遵循的方针和依据。该档案中规定了对机要交通的密级划分为两类。即“密件”和“绝密”。
当时由于机要交通的业务不断增长,客观形势发展趋势反映出,机要档案增加是不可避免,但从检查档案发现,其中确有相当一部分不应属于机密档案。据当时几个地区的估计,此类档案一般占全部档案的15%左右。这就相当严重的影响和损害了真正机密档案的迅速安全传递。如其任其发展下去,机要交通就会变成第二个地方邮政,也就失去了机要交通工作的意义。
为此, *** 中央为公厅在1954年5月5日批准了机要交通总局的暂时规定,发出通知:把党政系统的秘密档案分类为三类,即“绝密”、“机密”、“秘密”。绝密和机密档案规定必须经由机要交通递送,一般的秘密档案即机关一般内部往来公文,函件和发至区、乡的一般档案可用挂号信件交地方邮政递送,以免使机要交通负担过重,反而损害党的机密。这个规定的意义十分重大,从两类分类三类,不只是数量上或名词上的变动,也不单纯为了求得和军队的档案分类一致,避免纠纷而规定的,其主要意义和秘密档案划分为三类比划分两类更加合理,对保密工作更有利,以确保绝密,机密安全传递。保密的重点是一般放在“绝密”和“机密”档案上,这样保密的目标就集中、明确。这就可以避免两种偏向:一是把真正涉及到党和国家的机密档案都看成一般的秘密档案。二是把机关中一般内部档案都看成机密,而实际上是忽视真正机密的偏向。两种偏向对保密都不利。保密如果没有重点,不分主次的想法和作法都是不对的。
1957年4月1日,邮电部接办机要通讯业务以后,仍按原机要交通总局所规定的机要函件分类标准执行,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类适用,至今保持不变。 机要档案的意义
法律分析:
一、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材料,坚决不看。
(2)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安排专用的阅览室借阅,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
(3)不得在档案阅览室,整理室接待亲友。
(4)整理档案应在档案馆(室)内进行,档案人员一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以防失密或丢失。
(5)发现档案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
二、查阅、借阅档案制度
(1)查阅秘密档案,须经本级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2)查阅党委机要档案资料,须经本级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批准。
(3)查阅绝密科技档案,须经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4)查阅非机密档案资料,凭县级介绍信,可直接查阅。
(5)本校教职工查阅本部门移交的档案,可直接到阅览室查阅。
(6)室藏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参照本规定1,2,3条办理借出手续,借出非机密性档案材料,由档案馆(室)负责人批准,借出的档案,限七天内归还。
(7)经批准查阅的档案,需要摘录的,应经档案馆理人员同意,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据证明。
(8)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不准靠近阅档桌喝水。
(9)利用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传播档案内容;要保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严禁拆卷、折叠、剪裁和涂改;要保证案卷清洁,不得弄脏,划道。
(10)查档介绍信要注明查档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查内容。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内的档案柜要同意编号,入库的档案要按大类有系统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实行科学管理。
(2)要爱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即使修补。
(3)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等“七防”措施,严格控制库内的温度,保持库内清洁,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4)档案库要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5)库房工作人员要熟悉与档案库有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情况,并经常检查是否完好,离开库房时要注意关闭落锁,关闭电源。
(6)认真办理档案入库和查阅,借阅党纪手续、案卷借出时要以代卷卡补位,案卷归还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每两年全面检查馆藏档案情况,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擅自运送、邮寄、携带出境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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