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赠与的房产遇到拆迁后再变卖怎么收税?
按出售拆迁还建房征税,与普通二手房交易无异。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
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扩展资料:
房屋赠与四步走:
(1)审核:审查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格。
(2)公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不用公证)。
(3)交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局开免税证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4)换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0.05%)后到国土局换新房本。
费用:公证费:评估价的2%;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网-2020年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赠与的房产遇到拆迁要交税吗
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到被赠与人名下,那么就还是赠与人的。拆迁后分的房屋已经不属于赠予房屋了。有人提起诉讼,也无用的,赠予合同是有效的,房屋也不会被收。放心。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分为直系亲属赠与非直系亲属赠与,是非直系亲属赠与,买卖和赠与交的税种是一样的,但赠与税费更高,是直系亲属之间,就要看房子年限、房子面积大小,受赠人名下有无房产来定。直系亲属间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以及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赠予的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予生效,房屋的所有权已变为被赠予人的。被拆迁,也还是属于被赠予人的个人财产。赠予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买卖时,是需要纳税的。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且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的话,受赠人可以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另外,涉及到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财产赠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这种情况,首先要认定的是,该赠与书是赠与人的亲笔签字,在签字的时候意识是否清醒,有无受胁迫的情形,其后有没有撤销该赠与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分析:是征收个人所得税再出售时,赠予你的1%按两次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母亲的99%按正常房产买卖缴税如果拆迁,按拆迁时政策补偿。如果是取得安置房,再出售就不存在赠予所得要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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