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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区铺面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搞活经济,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精神,加强市区铺面房屋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铺面房屋是指在市区商业网点规划范围内的,适宜作商业、服务业使用的房屋。第三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机关)是管理铺面房屋的主管机关,负责铺面房屋的监证和管理工作。

青岛市市区铺面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市房管机关有解决铺面房屋纠纷的裁决权。第四条 房产所有权人(系指房产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下同)和房产经营单位,经过批准,依法可用铺面房屋与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联合经营、合资经营商业、服务业,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第五条 房产所有权人和房产经营单位对原未作铺面房使用,而新调整出的铺面房屋,可按铺面房租金出租和商品价格出售。第六条 铺面房屋的商品租金,根据折旧费、修缮费、管理费、固定资产占用费、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税)、保险费、利润和环境率等因素确定(见附表一、附表二)。

铺面房屋的商品价格,对公有房屋,新房按工程的综合造价和环境率确定;旧房按重置完全价值和环境率确定。对私有房屋按重置完全价值确定。第七条 按照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凡可用于商业、服务业等营业活动的房屋,本着谁用房谁安置原用房的原则,由房管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出来,供作营业用房。

按规划确定应调出做铺面房屋的承租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调整,按期迁出。对自己不开业使用的铺面房屋,又不服从调整安置,拒绝腾迁者,从逾期之日起,改按商品租金标准计收房租。

按规划对私有自住的铺面房屋进行调整,应按《青岛市民用旧房估价暂行标准》进行估价予以补偿,或另行安置住房;对房产所有权单位自用的铺面房屋进行调整,应另行安置用房和适当补偿。安置房屋的标准比照省、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执行。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第三产业。

经房产所有权人或房产经营单位同意,单位或个人用自己的房屋调换的铺面房屋或自行挤腾出的铺面房屋作商业、服务业用房,其租金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次月起(本办法施行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批准开业的,自本办法施行次月起),五年内按商品租金标准八折计租,五年期满后,按全额计租。

承租房屋的住户自行挤腾出部分住房,以前店后家式经营商业、服务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次月起(本办法施行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批准开业的,自本办法施行次月起),其居住间仍按住宅租金标准计租;其营业间根据建筑面积,五年内按商品租金标准八折计租,五年期满后按全额计租。营业、居住不能分开,家店相连式经营商业、服务业的,其租金根据全部使用面积,五年内按商品租金标准折半计租,五年期满后,按全额计租。任何房产经营单位和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非铺面房扩建、改建为铺面房,以避免对原房屋结构造成破坏。第九条 凡铺面房屋出租、出售或作股投资者,均须到市房管机关办理租赁监证、产权转移、变更等手续。第十条 凡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商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用自有铺面房屋作营业场所的,须交验房屋所有权证件或城建部门签发的建筑施工执照;用租赁的铺面房屋作营业场所的,须交验租赁合同或房产所有权人、房产经营单位出具的的书面证明。

违章建筑不得用于营业用房。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房产所有权人或房产经营单位同意,不得将承租的铺面房屋作股投资、变相出卖使用权,或与其他单位、个人进行联合经营、合资经营。违者,房产所有权人或房产经营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租用或变相购买、变相租用私有铺面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租用者,须经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严禁倒买、倒卖和高价转租铺面房屋;严禁超过商品价格出售和超过商品租金标准出租铺面房屋。违者,由房管机关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出售或出租价款50%左右的罚款。第十四条 凡在房屋和墙壁上设置广告牌、商业宣传牌和铺面招牌的单位和个人,须经房产所有权人或房产经营单位同意。如因设置牌匾而损坏墙壁或房屋结构的,须向房产所有权或房产经营单位交付赔款费。

我们在购买房子以后,都是需要进行房产的登记的,这样的话也方便我们以后有需要的时候进行查询。如果我们想要查询有关于房产的有关信息,那么我们要在哪里进行查询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青岛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青岛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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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

1、可以网上查询: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 产权证 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 房屋产权 信息查询)。

2、我们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 房产证 信息(包括:房屋权属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 建筑面积 、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 房地产 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3、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购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号及密码(密码问 开发商 ),就可以查看到你们的 购房合同 ,在房管局备案后的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青岛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1、有关青岛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其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青岛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青岛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我们进行房产登记也是非常方便的事情,而且也为了以后我们查询的方便,查询的方法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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