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以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医保可以报销标准是不满1000元报销报销35%,1000-5000报销45%,超过10000的报销65%,报销流程是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医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
大学生医保可以报销标准是不满1000元报销报销35%,1000-5000报销45%,超过10000的报销65%,报销流程是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医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
一、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
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保险的流程有以下几步:
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转院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外伤治疗的还需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审核报销。在不同医院就医,要提供不同医院的材料;在同一医院按住院的不同时间(在未核销费用前,如出院后又进同一医院治疗的),也要提供同不同时期住院的材料;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
三、大学生医保是什么意思
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保,我国政府规定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推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提示,大学生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其旨在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减轻大学负担。现行我国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比较简单,一般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情形可以咨询学校或者当地社保机构。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法律主观:
大学生使用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在校医务室就诊带医保卡及医保病历,首次未办理医保病历的到医务室办理(提供本人1寸相片及医保卡)2.需到校外医院就诊者必须先经校医院主诊医师签写转诊意见,才能到指定的定医院就诊。未经批准而自行转诊者,一切费用均不予报销。3.报销需准备的资料:医保病历本、校医院主诊医生转诊记录、医保卡、转诊医院病历、费用清单、辅助检查结果(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4.学院只报销符合规定的在本校参加医保的普通门诊的费用。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报销是有比例的,并且还有起伏线,超过起伏线的部分,再扣除各种自费项目后,按一定的比例报销。也有封顶线,每年报销的额度不超过这个封顶线。现在学生都是办的居民合作医疗一般报销在30%左右。在住院时向医院出示医保卡并作登记,一般都是在出院的时候就已经给报销了,如果在少用自费药的情况下,这样报销的比例能相应的高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作为一名大学生,您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
2.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床位费等。
3. 特殊门诊费用:包括肿瘤门诊、艾滋病门诊、血液透析门诊等特殊门诊的医疗费用。
4. 慢性病医疗费用: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医疗费用。
5. 外地就医费用:当您在异地就医时,可以按照当地的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并不包括所有医疗费用,例如美容整形、牙齿矫正、性别转换手术等属于非医疗性质的项目,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此外,医疗费用也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具体以当地医保规定为准。
总之,大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门诊、住院、特殊门诊、慢性病和外地就医等方面的医疗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范围并不包括所有医疗费用,具体以当地医保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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