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挡住阳光
中新网南京11月23日电 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挡住阳光,陈先生的父母起诉维权但后因故撤诉。6年后,陈先生再次提起诉讼,依法讨要日照权并索赔损失10万元,今天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日照权诉讼纠纷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以下简称南京国资绿地)一次性补偿原告陈先生10万元。
6年前,原告因自家房子被被告建设的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挡住阳光,陈先生年迈的父母即起诉维权,后因故撤诉。6年后,老俩口的儿子、即本案原告再次提起诉讼,依法讨要日照权并索赔损失10万元,这一次法院支持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4 年,身为杂技演员的陈先生购买了本市厚载巷阳光阁小区某幢203室产权房,这套面积170余平方米的房屋正面朝南,自然采光条件好,陈先生正是看中这点,并为年迈的父母着想才下决心买下这处房产。2005年,由南京国资绿地建设的“紫峰大厦”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建成竣工。大厦建成后,以其358米高度雄立于南京鼓楼广场一恻。“紫峰大厦”在成为南京新地标的同时,也与周边市民引发了一些纠纷,主要表现在大厦妨碍了周边一些居民家的采光,这其中就直接影响到陈先生家。
2007年5月,南京国资绿地通知陈先生父母及另三户相邻房屋所有权人,对“紫峰大厦”影响他们家庭采光问题进行协商,并于同年向另三家各支付了补偿款5万元,但唯独没有陈先生家。后陈先生去找南京国资绿地交涉,但对方称陈先生家符合日照标准,故拒绝了对其补偿。2010年,陈先生的父母将南京国资绿地告上法院,但后来因故而撤诉。这之后,陈先生接替父母的维权行动,一直在找南京国资绿地交涉,但对方就是不给明确答复。无奈之下,陈先生于今年5月将南京国资绿地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称被告建设的“紫峰大厦”侵害了其家庭日照权,主张被告一次性补偿其损失10万元。
案件审理中,被告南京国资绿地辩称,原告所在的203室房屋采光符合国家标准,原告的诉讼请求己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要求补偿10万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庭审过程中,虽然双方均愿意调解,但后来由于对补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终致调解无果而终。
今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本案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属日照权纠纷。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日照分析图表明,“紫峰大厦”建设前,原告住居的203室房屋在大寒日的连续日照时间为一个半以上,不足两个半,累计日照时间为一个半以上,不足三个半;“紫峰大厦”建成后,203室房屋在大寒日的连续日照时间为一以上,不足一个半,累计日照时间为一以上,不足两。据此可以认定,203室房屋在“紫峰大厦”建成后,日照时间有明显减少,而减少的直接原因是受“紫峰大厦”的影响。
南京市依据我国《城市居住区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定住宅建筑日照应满足大寒日大于等于两的标准。这一规定还详列了三种特定情况,其中一条就是:“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本案中,被告违反了这一规定,不仅使203室房屋日照时间减少,而且低于大寒日累计日照时间大于等于2的国家标准。被告辩称原告所有的房屋日照符合标准的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同时法院还认为,2010年以来,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日照权一直在与被告交涉,故其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结合本案实际,并依照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对本案作出了前述判决。
主审法官释法:日照权对生命之重要是裁决本案的关键
本案中,法院缘何会支持原告索赔10万元的全部诉讼主张?对此,主审法官武加庆对此作了释明。
武加庆说,生命离不开阳光,阳光不仅于生命而且对健康也是十分重要。城市要发展,高楼要建造,但公众的日照权、亦即“阳光权”更要保护。正因为如此,国家和地方才出台了相关钢性标准,而这些钢性标准,也恰是法院判决所要考量的依据。
武加庆还说,原告作为阳光阁某幢203室房屋的产权人,其日照权应受法律保护。“紫峰大厦”建成后,使原告所有的房屋日照时间减少至国标以下,对原告及家人的健康和生活势必会造成有形或无形的影响。被告作为“紫峰大厦”的建设者和所有者,本应及时就“紫峰大厦”给相邻权利人造成的侵害给予补偿,但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结合203室房屋日照减少程度,以及日照减少对原告家庭生活、人员健康、房屋价值等的影响固素,所以法庭认为,原告主张被告补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合理性,法庭应予支持。
限购政策
限售政策
二手房“带押过户”
换房退税细则
贷款政策
房贷利率
购房证明
落户政策
个人征信报告查询
房产交易税费
南京限购政策
外地人
外地人无房,在南京主城买房所需条件:
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开具购房证明,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单位补缴均可。 (今年7月,南京修订发布《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其中提到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外地人无房,在六合、溧水、高淳买房,凭借身份证和户口本开出一张购房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保,其中六合区购房证明仅局限于六合区域使用,不包括大厂葛塘区域。
外地家庭户在南京可购买2套住房。
南京户籍
南京单身可购买2套住房。
南京家庭户可购买3套住房。
本地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开具第三套房的购房证明(需要先到街道开具二孩证明,开出后最早次日使用),其他开具购房证明材料不变,可以购买南京任何区域,已经执行。
在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A/B/C/D类及博士人才可增购1套住房。 在非限购区买房不计入家庭房产套数,无需购房证明,凭身份证即可直接购买第三套。 南京户籍在六合、溧水、高淳不限购,但限贷。限购区域:鼓楼、玄武、秦淮、建邺、南站片区、迈皋桥片区。
非限购区:限购区域以外。
南京限售政策
限售3年标准为:预售商品房(新房)限售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现售商品房、存量房(现房、二手房)限售时间认定以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即现房和二手房按照不动产登记第一页的时间。(房产备案时间可通过“南京不动产”公众号查询——办事大厅——登记查询)
南京二手房“带押过户”
为进一步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和不动产登记办理便利度,今年9月中旬开始,南京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流程及操作指南见下图:
南京换房退税细则
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住房的纳税人,对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政策享受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注意:
退税金额的多少和网签价有关,和房子的面积大小无关; 卖房小于买房金额差额退个税,卖房大于买房金额退全额; 政策是全国执行,同城买卖退税,不同城市不能退; 企业不能享受个税退税,政策只适用于个人住房; 共有产权各退各的税费,不能退到一个人名下。计算公式为:
1、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 3、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4.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5. 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时间认定:
1.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2. 新购住房的时间认定: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退税所需材料: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税务窗口填写); 纳税人身份证件; 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 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信用卡不能退)。退税地点:
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南京住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
2022年5月份,南京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注:高层次人才按照A、B、C类,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放宽到4倍、3倍、2倍。南京购房首付比例
商业贷款:
南京市区
首套房(无房或无贷),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结清算首套,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未结清算二套,首付6成 第三套房,停贷六合
首套(无房或无贷),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结清算首套,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未结清算二套,首付5成溧水、高淳
首套(无房或无贷),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结清算首套,首付3成 名下1套房,贷款未结清算二套,首付4成 (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具体情况以各大银行及售楼处为准)南京房贷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下调0.15个百分点。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商业贷款利率:
截至10月,南京主流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基本在4.1%(LPR-20基点)左右,二套房贷款利率在4.9%(LPR+60基点)左右,已经是历史低利率。购房证明
开具购房证明途径
线下购房证明办理地点:
不同类型购房证明办理
无住房证明如何办理
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
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满足以上条件以后,开具购房证明的步骤和普通购房证明一样,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但无房家庭只能开出一张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注意: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购房资格核查中,居民家庭成员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 如果满足“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未婚单身人士、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其中任意一个,可到“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不满足的则需到窗口进行办理。人才购房证明如何办理
以下人才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证明:
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2在我市工作,本科(45周岁以下)需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工资流水) 3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硕士需1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需6个月(一年工资流水) 4在我市工作,博士需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需3个月(硕士开始工资流水) 5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6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7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具体流程:“我的南京”APP→“南京房产”→“人才安居”→“人才购房服务”
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注意:
1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2人才需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必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普通购房证明如何办理
直接开具购房证明(两种方法)
_缴纳社保或个税外地人无房,在南京主城买房所需条件:
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开具购房证明,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单位补缴均可。 其中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街道等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工作日8:00-20:00)。 个税证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 _人才直接购买,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45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提供在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在职证明。落户南京后,成为南京人再开购房证明,有积分落户和人才落户2种方法。
落户政策
●人才落户
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以下4种人才可直接落户: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且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注:2021年1月1日后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仅认可政府核发保留的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积分落户
2022年7月27日,南京发布了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长三角的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 新的积分落户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个部分组成,即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积分达到100分,即可向各区级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投靠落户
_父母投靠落户
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_夫妻投靠落户
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_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_子女投靠落户
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 此外,还有安置落户、军属落户、运动员落户、华侨落户等形式可落户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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