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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如何在香港买卖二手房?

内地人如何在香港买卖二手房?

内地人如何在香港买卖二手房?

如今二手房也吵的很火爆。那么内地人如何在香港买卖二手房?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有哪些?需要一些什么文件?

一、买卖流程

在香港购买二手房一般需经过三个主要阶段,一般情况下需时约为一个半月。

1、寻找楼盘

物业代理会按照买家需求,推荐市场上合适的盘源,买家可透过代理安排看房。市场上除了一般放售物业外,存在名为「钥匙盘」的投资盘源。「钥匙盘」的业主通常为投资人士,单位并无长期入住,而为方便买家看房,门匙则长期在物业代理手上,因此称之为「钥匙盘」。此类盘源在预约看房、业主联系及搬迁入住等程序都较简单。

买家可在此阶段物识心仪楼盘,并与业主商谈成交价格等事宜。谈妥价钱细节后,双方可签订临时合约,买方支付一般为楼价的5%左右「认购定金(小定金)」。

2、买卖合约

买方可凭籍临时合约,于持香港牌照的律师行办理签署「正式买卖合约」等相关手续,并交纳约楼价5%的「首期定金(大定金)」。如买家须按揭服务,亦应在此阶段于银行办理申请流程(参考按揭部分)。

3、物业转名

在律师行完成业权核实及相关法律文件等程序后,买卖双方可进行业权转让手续,而律师行亦会进行房产注册和缴付印花税等程序。此阶段完成后,买家正式拥有相关物业,整个二手交易完成。

二、按揭审批

买家应于签订买卖合约前,透过银行就物业作出初步价格评估,以预计可以获得借贷的金额。

按揭申请常规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

住址证明

流水账

入息证明

而申请人亦须注意以下香港金管局的按揭规定。

根据2015年2月27日公布:

1.价值700万港元以下自用住宅物业的最高按揭成数下调最多一成。例如现时最高可按七成而价值不高于600万港元的物业,最高按揭成数划一下调到六成。

2.第二套自用住宅物业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由现时五成调低至四成;在利率压力测试下的上限由现时六成调低至五成。

3.各类非自用物业按揭贷款,包括住宅物业、工商物业及车位按揭贷款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由现时五成调低至四成;在利率压力测试下的上限由现时六成调低至五成。

换言之,申请人在通过还款压力测试的情况下,按揭成数不可超过下表数值。另外,如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来自本土,参考物业价值,可按成数将额外下调10%至20%。

三、税项

1、买家印花税(BSD)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包括本地及海外公司)购买住宅物业,均须缴交新增的「买家印花税」,税率为一为15%。

2、从价印花税(DSD)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包括本地及海外公司),及所有非首置买家,均需缴付「从价印花税」,税率随成交价递增。

3、额外印花税(SSD)

若业主在未有持有物业超过一定时段内转售,将需要缴付「额外印花税」

四、地产代理佣金

每宗二手成交,地产代理都会向购房者及售房者各收取楼价1%的金额作为服务佣金。

香港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及注意事项有哪

在香港,房产能改到小孩名下,具体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房屋产权赠与、房屋买卖和继承。

1. 房屋产权赠与:父母可以将房屋产权赠与子女,这种方式需要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需材料包括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亲子关系证明等。

2. 房屋买卖:父母可以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将产权转移给子女,这种方式需要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材料包括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3. 继承:如果父母去世,子女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产权。这种方式需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并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等。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更改房产权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手续费。具体费用和手续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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