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和房产证拿了能干嘛
法律主观:
需要。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房屋登记办法》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内公告。
法律客观:《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婚房房产证上写父母名字可行吗
结婚后拿的房产证是否属于婚后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一方婚前购买的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享;
2、如果是婚前买的,但在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很多“准夫妻“都在为房产证的署名问题纠结着,在中国这个讲究礼仪和人情的社会环境下,这个问题提出来似乎有些尖锐。但是,由于房产证署名问题关系重大,所以我们必须拿出来单独说一说。很多购房者想要在婚房上写父母名字,这个做法可取吗?有什么样的后果?今天我就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婚房房产证上写父母名字可行吗 这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 一、只写父母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认为这种方法比较保险,特别是在儿待嫁、女待娶的时候。综合来说,男方父母对于这种做法更加支持,他们认为在没结婚之前就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是不稳妥的,如果不能如约结婚,到时候就要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宁愿先写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判定为父母的财产。 但是如果是夫妻婚后出资买房写上父母名字的话,房产虽归属为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却有权向对方父母要求返还出资金额。 二、写其中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有些房产是婚前由一方和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所以这种署名方式并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该算为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跟另外一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即使是在婚后,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这种房产依旧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另外一方没有分割权。 另外一种情况,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但是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如果离婚了,可以要求返还出资额。 房产证署名问题为什么让人纠结,因为这不是一个靠理智就能做出判断的问题,要考虑到方方面面,法律问题、夫妻感情问题,有时候父母也要来掺一脚。但是我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决定怎么署名前,还是要综合考虑,谨慎仔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咨询律师。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1920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