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农村老房子房产证丢失应进行补办。
应按如下方式去房屋管理部门补办: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应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这几年来,国家对农村土地方面的管理工作是越来越严格了,这一方面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先是于2018年完成了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目前有地方正在颁证,紧接着又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有的地方宅基地确权正在进行,有的已经完成确权工作。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以后,势必也面临一个颁证(或换证)的问题。我们知道,无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证,还是经过宅基地确权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都是拥有者依法维权的最有力、最关键的证据。但是,以前在农村,特别是2008年之前,很多农民建房没有经过统一审批,也就是说没有 房产 证的。那么,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现在能不能补办?到哪一个部门补办?具体怎么补办?
首先来说一下第一个问题。农村中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能不能补办?答案是肯定的,能补办。但有三个前提条件,一个是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个是面积方面的限制,一个是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因为,《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建房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再来具体说一下补办房产证应该到哪一个部门办理及怎样办理的问题。首先是个人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交补办房产证的书面申请材料,具体应载明所建房屋年限、结构、位置、朝向及建筑面积等要素;然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凭以上两个部门手续到县级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最后还有一点也需要跟大家伙聊聊,那就是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证的办理不太一样,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证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办理的,而房子的不动产证是由有需要的村民个人办理的。上边没有统一的文件要求,也没有统一的时间限制,所以,农村中那些无房产证的老房子的农户如有需要,可随时前往当地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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