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楼盘有哪些
上海新楼盘有光明星城、中建玖海云天等等。
随着策划机构介入,房地产开发日趋规范,在楼盘的市场定位完成以后,楼盘命名就是市场核心定位的反映。楼盘名称或文化底蕴深厚,或意味深长,或灌输新居住理念,或反映地域特征,或展示品牌形象,或诉说亲情温馨,总之与楼盘定位紧密相关。
楼盘名称是面向市场的第一诉求。一个极具亲和力、给人以审美愉悦的楼盘名称,可让客户产生第一印象,并会强化置业者的第一印象,虽然未必起决定性的作用,但富有内涵的案名,至少可吸引目标客户对楼盘本身的关注,以至于引发现场看房的欲望。成功的案名使全程策划与营销战略事倍功半。
楼盘术语
开盘:开盘是指楼盘建设中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可以合法对外宣传预销售了,为正式推向市场所进行的一个盛大的活动,就像某酒店开张营业了一样。
均价:顾名思义当然是楼盘的平均价格,它代表一个项目的整体价位水平。均价不是简单的算术平均值,而是发展商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专门制定的,以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的价格。一个楼盘在推向市场时,先有均价,通过它来计算出每栋楼中的每个单元户型的价位,它是整个楼盘销售价格控制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这个楼盘售价的平均值。
期房: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上海新房房产税如何征收
法律主观:
上海市的市长在上海市的十四届人大的三次会议闭幕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上海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仍然保持不变,对居住证转常住的户口继续实行有条件的管理。 上海市2014年的地产市场运行比较平稳,12月份的新建商品的住宅价格下跌了4.4%。2015年上海市的房地产的调控目标和方向仍然不变,进一步的促进市场的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原有的限购的措施不会来改变。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房产税, 符合下面的几种条件的,房产税是可优惠的: 1、对符合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的人才、核心产业的紧缺急需的人才,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并且在本市工作并且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少有的住房,暂免进行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的居住证已经满三年并且在本市来工作生活的购买人,其在本市新购并且属于家庭的少有的住房,可以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头次购房证明。 二、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证明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三、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户口问题。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一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上海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非沪籍毕业生打分落户。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无房者不必买房再落户"居转户"可挂靠人才核心。持《上海市居住证》落户,2009年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管理。 上海市2014年的地产市场运行比较平稳,12月份的新建商品的住宅价格下跌了4.4%。2015年上海市的房地产的调控目标和方向仍然不变,进一步的促进市场的平稳发展,防止大起大落,原有的限购的措施不会来改变。以上就是关于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的回答。
法律主观:
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3,“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3,主要内容如下:(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3、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幅度各地规定不同。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法律客观:根据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上海市宣布自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根据上海市地税局此次公布的细则,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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