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减免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缴。房产税发生减免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房产税减免如何做账?
1、计提企业的房产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房产税时存在税额减免,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无余额。具体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主要指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部分)、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房产税减免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计入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实际缴纳的时候,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银行存款等。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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