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百科 >

沈阳沈北新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沈北新区 房屋租赁中心

沈阳沈北新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联系电话:024-8986917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40,下午13:30-17:00

  拓展:《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为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准入和退出、租赁补贴、分配、运营以及监督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房产局于2019年6月25日制定并下发了《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为方便申请家庭深入了解本规定,现以问答方式解读如下:

  问: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几年?

 答:配租后的保障家庭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

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参照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调整。

问:承租家庭如何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答:承租家庭在租赁住房期间每半年交纳一次租金。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以“上打租”方式足额按时交纳租金。

 符合条件的有房家庭(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保障面积标准)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上浮15%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以“上打租”方式足额按时交纳租金。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1985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