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调控放大招!“松绑限购”或为低迷楼市注入强心针
作为大湾区的重要城市,佛山放松限购引起热议。4月26日晚,一则《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存量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在网络上流传,其主要内容是,佛山市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4月27日,新京报记者向佛山市住建局多个科室进行求证获悉,该局确实在内部发布了《通知》。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佛山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购房者,如果名下房产满五年,不占用购房名额,可以继续购房。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分析称,本次新政对于低迷的佛山楼市是一剂强心针,不仅有利于释放本地购房需求,也为外地购房人群到佛山置业开了一个口子,对于提升当前一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即便有政策助力,佛山市场的复苏恐怕也很难一蹴而就。近日,佛山放松限购的消息引起热议,其中规定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满5年二手房不占用购房名额
佛山楼市调控走在同类城市前列,继2月底部分商业银行开始降首付、降房贷利率后,佛山又从行政调控层面调整房地产政策。上述《通知》提出,对最近一次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执行以下政策:居民家庭在线上办理购房资格核验时,该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该商品住房在进行买卖合同网签、赠与、司法拍卖等转让手续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关于确认时点,该《通知》明确,存量房交易的,以卖方发起合同网签业务的时点为准;非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的,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业务的时点为准;司法拍卖的,以房产买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时点为准。
对于佛山楼市新政,克而瑞广佛区域解读称,可以理解为,不具备佛山购房资格的市民,可以选择购置满5年的二手房;或者在佛山名下有1套房已满5年,有机会再次购买,当作名下无房处理;享受佛山户籍政策的,名下有2套房,若有1套/2套超过5年,还有机会继续在限购区域买房。
但是,克而瑞广佛区域也指出,虽说满5年的二手房,不计入家庭名下房产套数,等同于此类房源放开限购了。但是,假设已有一套房,再购买的话,银行贷款政策还是按二套房执行。
据了解,佛山自2016年10月开始实施限购政策,此后加码,限购区域为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
佛山的限购政策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但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此次佛山新政意味着,降低了购房门槛,放松了限购政策,无论是佛山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购房者,只要名下房产满五年,都可以继续购房。
能否助力楼市走出低迷有待观察
作为楼市热点区域大湾区的城市,佛山松绑限购,无疑释放重要信号。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表示,从去年底以来,佛山楼市成交陷入低迷,市场也需要直接利好政策带动楼市成交。从此次佛山发布新政内容来看,虽然只是针对二手房满五年放开限购,但其不仅利好二手房市场,同时也释放了购买新房的名额,让原本没有名额但是想购买新房的业主可以继续购买,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带动限购区域楼市成交。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政策调整背后,是佛山楼市的持续下行。克而瑞数据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佛山一手住宅供应9243套,同比下降52.78%、环比下降50.01%;网签成交16828套,同比下降41.09%、环比下降26.92%。4月1日-24日,佛山一手住宅供应1541套,同比减少85.2%;一手住宅网签成交2573套,同比减少66.7%,市场依然处于低迷期。
在二手房方面,据克而瑞统计,佛山的成交套数也从正常时期每个月5000-6000套,下降至目前的2000-3000套,几近腰斩。
从此次新政的实际影响来看,必定会释放部分刚性、改善需求。但是肖文晓也指出,目前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都面临着需求疲弱和信心不足的双重考验,所以对于新政能在多大程度上调动购房需求还需客观看待。与以往大湾区市场经常冷热分化相比,现在大湾区基本上所有城市的市场都处于一个相对低位运行的状态,因此虽然佛山是首个以较大力度打破限购政策的城市,也很难像以前一样形成“洼地效应”。
“要知道,包括以前经常到佛山扫货的广州客在内,大多数外溢需求的基础是对当地市场有一个好的预期,不仅仅是给‘房票’就够了。”肖文晓如是说。
新京报记者 段文平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杨许丽
被执行人不同意拍卖房子怎么办
据了解,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平地新基村有多处房产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请前往负责的拍卖机构进行咨询,现场咨询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拍卖的细节情况。在购买房产时,还需要确认房屋的实际状况,以及由拍卖机构发布的关于拍卖的相关规定,以免发生错误决定。
被执行人不同意拍卖房子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定,具体如下:
1、如果被执行人(房子所有人)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并且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房子所有人)进行司法拘留,限制其出境、纳税等。如果仍然不能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则可以将被执行人(房子所有人)的房产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用于清偿债务;
2、如果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并且确实占有该财产的,那么执行法院可以予以抵制,否则将无法将该房产拍卖。
被执行人不同意拍卖房子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被执行人认为拍卖房子会影响其居住权。对于一些被执行人来说,他们可能拥有唯一的住房,或者是唯一的居住房,如果将其拍卖,将导致其无家可归。因此,他们可能会拒绝拍卖房子;
2、被执行人可能拥有其他财产,不希望将房子用于清偿债务。有些被执行人可能拥有其他的财产,例如股票、债券等等,这些财产可能比房产更值钱。如果将房子用于清偿债务,可能会损失这些其他财产;
3、被执行人可能对法院的拍卖行为存在异议。有些被执行人可能对法院的拍卖行为存在异议,认为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拍卖,或者拍卖的价格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会拒绝拍卖房子;
4、被执行人可能已经将房子出售,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将房子出售,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买受人仍然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被执行人无权将其用于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会拒绝拍卖房子。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和法院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法院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1990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