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如意怎么办?
淄博房产搜狐焦点讯在购房者选好房子后,售楼部置业顾问一般会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交付一部分定金。理由是帮购房者暂时保留选好的房子,避免被其他的客户捷足先登了。但是,有时候在置业顾问热情的讲解下,很多购房者会头脑一发热,便交了定金,事后细想又觉不妥。那么,哪些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呢?记者进行了整理,以供参考。
一、开发商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并设置定金条款作为缔约的担保。买受人若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期满时不再保留该房且不予退还定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认购书并非一定要签,看条款一定要留个“心眼”
目前大部分楼盘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都会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的定金,事实上,?在目前的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但如果购房者遇到了心仪的房子,开发商又要求必须签订认购书,又担心错过好房源该怎么办?
第一,务必要考察好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房子日后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第二,一定要仔细查看认购书内的每一项条款,尤其是关于定金的相关条款,以及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签订,也要关注认购书的生效和失效时间等内容,更要确保签订认购书的时间是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之后。
最后,如果你对于认购书上的条款存在疑虑,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代为审查认购书上的内容,确保购房者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出卖人协商解决。
2.?找村(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
上述就是关于购房定金不退该怎么办的一些解决方式。在我们买房交付定金时,一定要知道订金是可以退的而定金是不能退的,所以,一定要问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清楚的明白这2者之间的区别。这里就不做很具体的解释了。
小编后记:人生不如意都十有八九,买的房子也都不一定是称心如意的,所以退房是难免的,科普下维权知识也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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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多年的房 房产证上的面积是怎么计算的?
凤凰网房产淄博讯(编辑 刘佳)5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覆盖银行、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有多处提到房地产。
《通知》中涉及的房地产内容
一、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银行机构“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第二部分“宏观政策执行”部分指出——
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融资;
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二、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信托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部分指出——
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三、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其他非银领域”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指出——
未执行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
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通过融资平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等。
四、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银行领域“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其中“金融租赁公司”部分指出——
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
违规向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提供融资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淄博房产搜狐焦点讯想必大家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听置业顾问说介绍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是多大,小编觉得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面积的慨念和计算方法。据小编了解,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而房屋建筑面积是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之和。
那么什么是套内面积,什么是公摊面积?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接下来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想关概念:
套内面积:
全程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公摊范围:
a. 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b. 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高层在建设时,为了保证电梯以及消防设施安全,开发单位一般会在低于9层以下公共区域安装散热器或地热,这些公共设施单元楼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因此在计算公摊面积时,用户均摊采暖设施面积。
相关公式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小编提醒: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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