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怎么办房产证
老房子办房产证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协议、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纳规定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登记、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老房子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
旧房如何 办理房产证 的流程如下:带土地证和身份证到房管局申请办理的房产证,房管局会首先进行测绘,然后发自建房屋的申请表,由村委会盖章以后送到房管局,就可以办成了。1、登记的收件。产权的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的收件。登记的收件表示主管的机关接受产权人的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交验有关的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的条件的,予以收件的。即接受的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的证明、证件。 2、勘丈的绘图。它是对已申请的产权登记的房地产进行逐户、逐处的实地的勘察,查清房地的现状,丈量计算的面积,核实墙体的归属,绘制分丘的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的平面图,为产权全面的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了依据。3、产权的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的勘察和丈量的制图,掌握了房屋的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的审查。产权的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的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的,以国家的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的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的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的产权来源是否是清楚的,产权的转移和房屋的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的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老房子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如下:
1、初始登记:不动产权证是在交房之后开始办理的,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在上一步的初始登记完成之后,需要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理产权证书需要的文件有很多,在准备之前先了解清楚,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4、缴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之后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5、领取不动产权证:完成登记之后就是等待拿证了,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在缴纳相应费用时,购房者要仔细核对不动产权证上的信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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