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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要什么资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拆迁赔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要什么资料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

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

2、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买安置房注意事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确定是集体土地还的国有土地,要是集体土地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购买,所以这类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要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对于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于是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着明确限制。

3、房屋的权利人。要确定房屋的独有还是共有,如果是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名字,而且要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4、相关费用的缴纳。这种房屋一般都涉及到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一、安置房定义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必须本人自己亲自到场,不可代办)。

9.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校验)。

10.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的原件进行校验)。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时间如下

一般来说在房屋给到居民手上之后的三个月里房产证就应该被相关机构制作出来。想要得到房产证得拿着当初购买房屋所签订的合同,还有就是安置协议和身份证等一些必备文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提领,在领证时也要根据相关规定上缴房屋购买款项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和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印花税。然后在相关地点办理完申请手续受到同意以后,在七天内就可以拿到安置房房产证了。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时拆迁安置房是有可能不能够及时拿到或拿不到产证的。

没有完善的房屋产权,这样就根本没有申请的必要,是肯定不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拥有房产证的,但是由于开发商自身问题出现不及时办理的,如果是这种情况,要保留好当时拆迁的协议,等待时间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主观:

办理拆迁 安置房房产证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 房屋所有权证 (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 拆迁安置协议 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 授权委托书 (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 登记申请表 (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相关延伸 问: 拆迁安置房 可以买卖吗? 答: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客观: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采用招拍挂方式,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供应要求,以及建房协议价格等,列入招拍挂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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