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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第三针加强疫苗在哪里打镇江那里再打三针疫苗

京口区

镇江第三针加强疫苗在哪里打镇江那里再打三针疫苗

接种单位单位名称日门诊日时间夜间门诊时间接种单位地址门诊电话健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三、周五、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一、周四18:00-20:00京_区中山东路239号0511-85380673大市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三、周五、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二、周四18:00-20:00京_区东吴路168号0511-80901983谏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三、周五、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二、周四18:00-20:00京_区谏壁街道雩山街27号0511-80985356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周五、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二、周三18:30-20:00京_区东吴路153号0511-85394698正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周三、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二、周四18:00-20:00京_区南门大街246号0511-88773360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五、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周三、周三、周四18:00-20:00京_区谷阳路217号0511-85377686镇江市中医院周二、周四、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镇江市桃花坞路十区8号0511-88610010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镇江市解放路438号0511-85026175

润州区

接种单位名称接种日联系人接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二、周三、周五、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杨林朱方路245号85620159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二、周三、周五、周六金阳黄鹤山路77号红星桃花源23号楼85573750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二、周三、周五、杨萍镇江高新区富润路1号87055237宝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二、周三、周五、周六下午刘超鸿鹤桥路1号金星市场二楼85573009蒋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二、周三、周五顾艺檀山路10号万科润园西门对面80852900星光时代广场接种点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王俊银星光时代广场2号楼一层86011971官塘南山一品接种点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姚林林南山一品小区南门西侧80982322/80981550金泉花园社区接种点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佴春红金泉花园三区金泉社区居委会13511699131体育会展中心接种点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周豆豆团山路镇江体育会展中心11号门80829595

丹徒区

接种单位名称接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镇江市丹徒区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69号0511-87050759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心卫生院丹徒区谷阳镇三山跃进河旁0511-84563453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丹徒区高资镇南街57号0511-85682247镇江市丹徒区宝堰中心卫生院丹徒区宝堰镇镇阳路71号0511-84480072镇江市丹徒区荣炳卫生院丹徒区宝堰镇荣炳镇盐府路37号0511-80859931镇江市丹徒区上党中心卫生院丹徒区上党镇仁知南路17号0511-84464031镇江市丹徒区辛丰中心卫生院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178号0511-80899950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卫生院丹徒区高桥镇疏港路2号0511-80896741镇江市丹徒区江心卫生院丹徒区高桥镇江心六套村0511-80867750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卫生院丹徒区世业镇连兴圩9号0511-80899135丹徒区人民医院丹徒新区瑞山路82号0511-85930659提醒:建议电话联系接种单位了解疫苗门诊具体开放时间

镇江新区

接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平昌新城观塘路166导0511-80868244大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兴港西路48号0511-86019882丁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镇江新区丁卯街道苗家湾路9号0511-88893810大路镇卫生院镇江新区大路镇滨江路1125号0511-87057617姚桥镇卫生院镇江新区姚桥镇瑞江路135号0511-80870783镇江瑞康医院镇江新区丁卯街道仁德路2号0511-83681843

丹阳市

序号接种点所在单位接种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1丹阳市司徒镇卫生院李国平0511-86801430丹阳市司徒镇光明中路37号2丹阳市延陵镇卫生院李平0511-86053127丹阳市延陵镇昌国北路41号3丹阳市珥陵镇卫生院赵小俊0511-86292016丹阳市珥陵镇康复路1号4丹阳市皇塘镇卫生院钟明生0511-86622867丹阳市皇塘镇常溧东路20号5丹阳市吕城镇卫生院丁红宝0511-86472623丹阳市吕蒙南路900号6丹阳市导墅镇卫生院姜峰0511-80769951丹阳市导墅镇康复1号7丹阳市陵_镇卫生院李兴兰0511-86766180丹阳市陵_镇中山大街68号8丹阳市访仙镇卫生院戎荣才0511-80266166丹阳市访仙镇机场路北夏家村路9丹阳市界牌镇卫生院束利俊0511-86387333丹阳市界牌镇永盛西路200号10丹阳市丹北镇新桥卫生院张国才0511-88157050丹阳市丹北镇新桥晨阳路112号11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卫生院方林兵0511-86328516丹阳市丹北镇后巷中心大街1号12丹阳市丹北镇埠城卫生院束立军0511-86336895丹阳市丹北镇埠城文明路1号13丹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眭志祥0511-86586329丹阳市振兴路666号14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伟0511-86642143丹阳市丹金路5号15胡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淦0511-86211119丹阳市开发区曲阿街道麒鹏路1号16练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丹中0511-86878887丹阳市西环路323号17荆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方路分中心谈芒青0511-80769791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40号

句容市

接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阳北路28号卫生大厦北侧0511-87279919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阳街道葛玄路8号0511-80300220天王中心卫生院天王镇西大街56号0511-87456077下蜀中心卫生院下蜀镇句蜀路26号0511-80771137黄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黄梅街道黄梅中心小学对面0511-87383350茅山风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茅山管委会东进路与春茅中路交叉_西100米0511-80771711宝华卫生院宝华镇宝龙大道888号0511-80776750边城卫生院陈武集镇东0511-87186135白兔中心卫生院白兔镇行香集镇20号0511-87189385茅山卫生院茅山镇集镇75号0511-87871930后白卫生院后白镇福源小区132栋对面0511-87401147郭庄中心卫生院郭庄镇聚星街50号0511-80781863

扬中市

接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茅街道港东北路8号0511-88339530三茅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茅街道港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17705298535新坝中心卫生院新坝镇新政东路32号0511-88410222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隆街道三轮路1号0511-88455123油坊镇卫生院油坊镇镇西路178号0511-88023215八桥中心卫生院八桥镇东区永胜街道华太路38号18013438208西来桥镇卫生院西来桥镇幸福北路21号0511-88560345

医疗保险政策咨询

最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新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2、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为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大额缴费标准: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5、划入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划拨比例为2.4%,45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为3.1%(缴费基数由财政、单位提供);退休人员以个人养老金为基数,划拨比例为4%。次月划拨上月的个人账户。

6、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缴纳个人应当负担部分;在省结算平台内住院的,须先到县人社局医保处(具体地址:西区金海四路与华律网四路交叉口、行政大厦西邻,咨询电话:7315867)办理登记手续,能联网的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到省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须先到县医保处登记,出院后将报销所需材料交单位,由单位统一报医保处,每季度报销一次。

7、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线: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

200、

600、7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减少100元。

封顶线: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共计50万元。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0%、85%、80%(政策范围内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转往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和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的,分别首先自负10%、15%、25%。

大额报销比例: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40万元、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分别按80%、70%、60%、50%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需转外治疗的,须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未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的不予报销。

8、特殊疾病:职工34个病种,居民4个病种。每年组织鉴定一次,8月份报名,9月份鉴定,没有经过住院治疗的,不予受理,其中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精神病出院后治疗的可以随时办理。参保人员用药仅限所认定病种,一次限购一个月的用量。在私立医院、门诊开具的药品及检查单不予报销。有并发症的,可按认定的并发症购药。一般疾病不能超过4种药品,特殊情况的,经过审批后不超过6种药品。两年复查一次,如所患疾病治愈或因病情缓解达不到标准的,注销认定。患者6个月未发生医疗费,其资格自动终止。认定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所做的认定无效,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9、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职人员年满25年,启动医疗保险之前符合国家政策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须补费到最低年限,补费基数及比例按照现行补费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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