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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会不会把好房子留下来

开发商一般不会把所谓的好房子留下来。把房子卖出去自然是开发商的目的,但是也不排除开发商在开盘出售时有所保留,选择性的开一部分。不过一般情况下户型不会保留,而是保留楼层,不全开。做假销控保留房源。然后等最后都卖的差不多了,再把那些稀有户型放出来高价卖。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开发商会不会把好房子留下来

品牌开发商的优点是什么

1、品牌实力。大开发商更有品牌实力,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不会因为资金不足、开发无力而导致烂尾、延迟交房等现象,更有保障。

2、施工质量。大开发商房子质量更好,即使是维权,也是大开发商更讲规矩,不会因为一些小的利益把自己经营多年的品牌毁掉。并且大开发商不会只想在当地建一两个小区,大开发商更注重品质和口碑。

3、配套设施。大开发商拿地面积大,社区规模大,提供的硬件配套设施更加完备,小区规划更加合理。物业服务上,大开发商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为自有物业,从拿地到业主入住,一条龙服务,更加的负责和敬业,但是居住成本也会比小开发商的房子高。

4、教育问题。大开发商在操盘项目中,往往能引入较好的教育资源,这极具吸引力。

5、保值增值。大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让购房者相信买房能够保值甚至增值,大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升值空间更大,房价如果下行,也更具有抗跌性。

可以从哪些方面判断开发商的实力?

1、开发商以往的业绩。

2、项目总开发量和开工量。这点非常重要。一个总建筑面积为60万平方米的大项目,可是首期只开工两栋楼,这样的开发商是有实力吗?

3、市场占有率,同期开工的项目较多,市场占有率非常高,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是很难应付的。

4、工程进度情况。建设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开发商实力。

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该怎么继承

父母留下的房子子女的继承顺序如下:

1、房屋评估: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1)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2)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3)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1)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1)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2)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3)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1)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如果有立遗嘱,按遗嘱分配,不管遗嘱是否按继承人顺序。2、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一般是按继承人顺序分配,即儿子、孙子、配偶3、如果由儿子或孙子继承,应适当考虑配偶的财产状况,即配偶没有或很少财产的话,应分一些配偶。

法律分析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有明确规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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