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耍受伤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收到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要区分以下情况负责:一方自己不慎受伤,自己负责;对方不慎导致伤害,对方家长作为监护人负责;双方各自都有过错,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根据受伤原因和过错程度来判断由谁负责,责任大小,一旦确定由对方小孩负责,具体法律责任由家长承担;和对方孩子无关的意外导致另一方孩子受伤,自行负责。
双方监护人都有责任。伤人者的父母应承担赔偿部分医疗费责任,受伤者父母监护不力,也应承担部分医疗费。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孩子自己的过错,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另一个小孩的过错,那么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致害的一方监护人负责。
因为两个小孩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一起玩耍致一方受伤,那么致害的一方监护人也就是家长,要承担对方因受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受伤一方在这件事上也有责任,家长没有很好地尽到监护职责。看小孩年龄多大,如果年龄较小应由其监护人看护,监护人未在看护过程中存在过失,也可以要求自行承担责任。
如涉及赔偿的话,双方可就赔偿比例结合事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交由法院诉讼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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