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与居民住宅的距离规定是多少养殖场应距离民房多远?
规划的养殖小区离村距离原则上不得低于300米,
村内的空闲地严禁建养殖场,坚决杜绝养殖场和居民住宅混杂。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养殖场距离居民区、文教中心、铁路公路干线、水源地最好500米以上的距离。
养殖场与居民住宅的距离规定是多少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养殖小区、养殖场建设的通知> 规划的养殖小区离村距离原则上不得低于300米,村内的空闲地严禁建养殖场,坚决杜绝养殖场和居民住宅混杂.
法律规定养殖场离居民区多远? -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核心条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养猪场离私人住宅至少有多少距离 - : 养猪场距主要知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道300米,距离居民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300米,距离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不少于版1000米.虽然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完全一样权 ,但“满足防疫要求”这一条是必须符合的.
养猪场离居民住宅距离 - : 500米以上.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辅筏滇禾鄄鼓殿态东卡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农村养殖场要离居民房多远,有法律规定吗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养殖场(养猪等)与住宅区的最小距离没有明确的限制与规定.但应不污柒生活环境与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为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
养猪场离住宅多少距离法律有规定吗? - : 有规定,具体内容参考《态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场址距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场界距离交通干线少于300米距离居民区其畜牧场少于300米距离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少于1000米.
养殖场与居民距离应多远 - : 养殖场应离交通要道,居民200米以外!
养鸡场离住房多远才合规定 - : 如果是规模场的话是不允许的,需要间隔500米以上;如果只是小户,没有硬性要求,但是不得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农村养殖业离居民住宅应有多远? - : 养殖场与居民区应至少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
养殖场离居民住户多远才合法 - : 300米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其界定标准为: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如何界定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过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肉牛、肉鸡、蛋鸡等养殖场。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界定:具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
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条件一般如下:
(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二、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要求
1、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应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5、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不仅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还要注重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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