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体制机制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市负责举办。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
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十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努力攻克医药科技难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大医学科研投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开发生产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器械。广泛开展国际卫生科技合作交流。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十四)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十五)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和居民在促进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卫生标准体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
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篇1
1、合理规划,分类发展。将14个乡镇卫生院按优化配置、适宜发展的原则,分为重点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和偏远小型卫生院三类。重点卫生院5个(樟湖、王台、西芹、峡阳、南山),按照中心卫生院功能需求,扩建医疗用房,设立急诊科,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配备相应齐全的急救设备,能够开展一般常见手术和急救处理等工作。一般卫生院5个(炉下、大横、夏道、塔前、太平),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医疗用房以改造为主,按“新五件”标准配备医疗仪器,主要提供农村预防保健和为农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处理等服务。偏远小型卫生院4个(巨口、茫荡、洋后、赤门),以提供农村预防保健和门诊基本医疗服务为主,添置简单医疗设备。
2、完善设施,稳定队伍。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在积极争取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卫生专项经费用于医疗设备添置。二是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工作,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和部分紧缺专业人员可直接入编入岗,缺编乡镇卫生院每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地区工作上浮1档工资,并优先选送进修;乡镇卫生院可根据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对因专业岗位不足而未能聘任的技术骨干,下达专项聘任指标,重点卫生院可按
未定等级的县级医院标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连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30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并相应进行医院工资、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度。四是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实行卫技人员全员轮训;采取与省内外医学院校联合办学等形式,多渠道培养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积极推进省“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规范管理下派帮扶医生,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五是建立农村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卫技人员的医保、社保,为乡村医生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推行定岗核编、财政全额保障、同岗同酬。
3、明确定位,更新理念。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立足当地,以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篇2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一直是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现就目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及突出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和建议与大家共勉。
目前,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卫生服务能力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总体来说,还是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也不足以满足广大农民基本健康的需要,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比较突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水平有限,大部分院长没有接受过系统规范的医院管理专业知识学习,重业务轻管理。二是人才匮乏,由于乡镇卫生院缺乏吸引力,难以引进大专、本科生或高素质专业人才。同时,乡镇卫生院即使大力培养,也要面对“培养一个就流失一个”的难题。三是政府投入的相对不足。近年来,投入到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经费十分有限。
乡镇卫生院要想实现良性发展,我个人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作为一个好的医院管理者,除了要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使整个团队赢得较高的发展效应外,重要的是在挑战与机遇面前,做到科学决策,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发展。二是狠抓“人才工程”的建设,优化卫生院人员结构,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由于乡镇卫生院肩负着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重要职责,人才匮乏必然制约卫生院的发展,加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因此,发展乡镇卫生院应当以解决这个难题作为突破口。三是政府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以确保乡镇卫生院生存与发展。
总之,乡镇卫生院在发展上存在和面临许多问题,有些属于外部因素造成的,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有些则是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可以通过自身努力予以改善。但无论如何,乡镇卫生院要发展,必须正视形势,立足实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引入竞争机制,狠抓“人才工程”建设,强化质量意识,逐步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卫生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一直是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现就目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及突出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和建议与大家共勉。
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篇3为推进我院进一步思想解放,全面实现医院发展的新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工作部署,3月1日上午,石墙镇卫生院召开“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会议由路院长主持.并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会议精神,在全院掀起“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认识,为促进医院快速跨越发展率先垂范,努力奋斗。
乡镇卫生院作为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但它的发展却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人员多、工资福利低、工作条件差是乡镇卫生院的通病,一直在十分艰难的环境中求生存,“等、靠、要”的思想一直困扰着卫生院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医疗工作内容的不断丰富,服务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面对医保机制的健全、医改方案的出台以及医疗机制的改革,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必须得到加强。
面对严峻的形势,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解放思想,克服固有的思想观念;学会适应改革潮流,紧跟步伐,勇于创新,在摸索中寻求生存的技能;找出亮点,在实践中突出自己,在行业中打造适合于自己的特色。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解放思想,从陈旧的不符合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我院上下在此次大讨论中找出我们与其他医院的差距,寻求更大的发展。我们不因落后而自弃,不因着急而盲动,在医疗行业的改革浪潮中,找准突破口,用破釜沉舟的心态,势如破竹的力量,用我们的努力,在不远的将来不仅能在乡镇卫生院中脱颖而出,也能在高水平医院占据一席之地,赢取破茧成蝶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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