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购房证明在哪里开?
购房证明在哪里开
依据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普通住房界定标准》,自本年 11 月 1 日起,房屋交易纳税标准有所改变,特别是对于首次购房客户,更可以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当然,必要前提是能够提供首次购房证明。
获得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
1 、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 、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 、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 、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
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本人今购买****房屋,此套房为本人首次购房,现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
特此证明.
夫妻双方签名
至于多长时间办理下来,就要看房管局的效率的
南京江宁房管局不肯开无房证明,我应该怎么投诉
无法投诉,因为开无房证明原本就不是他们的工作。您只可以到房产档案馆去查您的房产档案,如果没有,就从反面证明您无房了。南京市的房产档案馆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对面(江宁区的房产档案馆在哪里不清楚,您问一下江宁房产局就行了,是不是也在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查)。去的时候您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填写要查的内容,交几十元(前几年是二十元),他们就会给您出具一张查询单,如查不到,那就说明您是无房的。
是不是在江宁开的购房证明就只能在江宁买房
嗯是的
江宁房产证在哪办理
天元路上,天印花园小区的门面房。地铁一号线南延线 天印大道站旁边
南京江宁办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材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表(现领现填)。
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覆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覆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注意事项
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南京市买房,去房管局开的购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新购住房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仅在五日内有效。过期未办购房手续,需要重新申请,由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
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户口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另: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南京 江宁区 新购住房证明 到哪儿开
在江宁 区行政服务中心,就是金箔路666号,很多东西都在那 办呢
南京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那个窗口办理无房产证明
无房产证明是在房产局档案馆开,叫做:首次购房证明,证明目前名下无房,即为无房证明
江宁的房子办房产证在哪里
一、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三、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南京江宁缴存公积金,现在异地购房需要公积金无贷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在南京哪儿开具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对于徐州市房管局地址及电话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徐州市房管局 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坝子街9号 电话:(0516)83575031 徐州市铜山区房产局 地址:府东路府前路路口附近 徐州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层 铜山县房产局郑集房管所 地址:徐州市铜山县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2054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