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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要迁户口吗

办理房产证不需要迁户口。

办房产证要迁户口吗

1、办理房产证不需要迁户口,办房产证和迁户口的关联性不大,在办房产证时,只要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正确流程来班里就可以了。

2、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3、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注意事项: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需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迁户口是否需要房产证

1、迁户口不是必须要房产证,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2、入户的几种情况在各地公安局办证大厅都有说明的。例如就学入户,工作入户,购房入户等等。

3、其中购房入户是需要房产证的,手续也不复杂。首先要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如果是一次性购房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如果是按揭的话还要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银行提供的最近半年期间银行还按证明。符合入户要求的话,转入目的地公安局会开具准迁证给。顺利的话一周之内可以办理完毕的。

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目前,户口迁出,只能靠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到场人:

房屋个人,则个人到场;

房屋夫妻共有,则夫妻到场。

2、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小区的物业证明;

房屋人持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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