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税和财产税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为加快 房地产税 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 环境保护 费改税。此后, 房产税 成为热点,但需要明白的是“房产税”跟“房地产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不少人认为两者只是叫法不同而已。但实际上多一个字,意义可谓大不同。 房地产税的定义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 印花税 、 土地增值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最大的区别在于: 由两者的定义我们就可以区分,房产税是包含于房地产税里的。 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 网 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注会考试税法精华知识点总结:房产税
因为房地产税费有很多种类型,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房产契税,可能有些人会特别纠结,不知道怎么样计算,也不知道这些费用到底是怎么样缴纳的。大家可以先分析房产契税如何计算以及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根据自己的房屋房价来计算相应的比例,就能够知道大概所需要的费用。
房产契税如何计算?
房产契税是很重要的,一般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以及从租计征的方法,都有不同的比例。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最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1.2%=6300元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上面的内容介绍是房产契税如何计算以及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相对对大家来说会有更好的帮助。其实现在的费用款项有很多,只不过有些人在缴纳时很容易会忽略掉,导致出现很多问题。大家不妨先关注以上的介绍内容,找到一些缴纳的方法以及缴纳所需要的费用,做出自己的综合对比。
一、房产税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特别提示2009年,我国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实现了两税合并,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
解释对比记忆计税依据和税率:
5.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相关链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有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优惠税率规定。
3、税收优惠
自2009年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相关链接 (1)税收优惠与计算的混合命题,是小税种的一种典型命题模式。(2)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对比记忆。比如有类似多条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出现;公有住房和廉租房的税收优惠与营业税相关规定吻合;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优惠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许多税种中都有出现。
4、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相关链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的属地性强,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开征区域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相关链接和房产税一样,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开征区域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的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划定。考生对这部分内容可与房产税相关内容对比记忆。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的分类,有些规定和房产税相关规定一致或相似,考生也应对比记忆,以应对考试可能出的客观题。
2、税率、计税依据、税额计算和纳税期限
3、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解释这部分内容看上去很繁杂,但是属于非常易命题的知识点的集合。考生应注意掌握具有普遍性的优惠规定。同时注意:作为地方性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税法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优惠。在复习时既要把握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又要明确优惠规定属于哪个层次。
4、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耕地占用税
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耕地占用税具有四个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1、耕地占用税要点 主要规定
应纳税额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2、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1.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1)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3、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执行。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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