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和《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第四条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协同共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实名登记上牌、道路通行等相关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流通领域相关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财政、规划、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税务、邮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第七条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相关责任保险和使用安全防盗技术产品,鼓励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第二章 生产、销售管理第八条 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等编制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产品目录中的生产企业、产品种类、品牌、型号等。产品目录如有更新,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在销售场所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所售电动自行车已经纳入本市产品目录且符合登记条件;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发票,并告知所售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驾驶知识和注意事项。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因未纳入本市产品目录不予登记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四)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五)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
(六)其他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行为。第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蓄电池,建立回收台账,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禁止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第三章 登记管理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名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凭购车发票临时通行。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监制、制作和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并审查提交的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号牌、行驶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对提交的证明、凭证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重长治骑行去昔阳县大寨有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613.1公里
起点:包头市
1.包头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行驶60米,左转进入钢铁大街
2) 沿钢铁大街行驶3.2公里,直行进入钢铁大街
3) 沿钢铁大街行驶110米,在第3个出口,朝万青路/包茂高速/G210方向,直行进入建设路
4) 沿建设路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建设路
5) 沿建设路行驶90米,在第2个出口,朝包东高速/G210方向,直行进入建设路
6) 沿建设路行驶6.9公里,朝东胜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7) 沿匝道行驶3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G210辅道
8) 沿G210辅道行驶500米,直行进入G210
9) 沿G210行驶11.7公里,朝东胜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280米,直行进入包茂高速公路
3.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251.8公里,过小纪汉立交,朝牛家梁/神木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小纪汉立交
4.沿小纪汉立交行驶620米,过小纪汉立交约840米后,直行进入榆商高速公路
5.沿榆商高速公路行驶2.7公里,过榆溪河大桥,朝米脂/G20/S2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榆商高速公路
6.沿榆商高速公路行驶,过榆溪河大桥约1.8公里后,直行进入榆商高速公路
7.沿榆商高速公路行驶10.7公里,朝佳县/临县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140米,过青云枢纽约430米后,直行进入榆佳高速公路
9.沿榆佳高速公路行驶78.5公里,直行进入平临高速公路
10.沿平临高速公路行驶214.3公里,朝盂县/石家庄/大同/晋中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西墕枢纽
11.沿西墕枢纽行驶510米,过西墕枢纽约620米后,直行进入太原绕城高速公路
12.山西省内驾车方案
1) 沿太原绕城高速公路行驶19.9公里,在大东关/杨家峪站出口,稍向右转进入杨家峪互通式立交桥
2) 沿杨家峪互通式立交桥行驶110米,过杨家峪互通式立交桥约360米后,直行进入迎春街
3) 沿迎春街行驶710米,左转
4) 行驶600米,直行进入东中环路
5) 沿东中环路行驶490米,右转进入府东街
6) 沿府东街行驶3.4公里,过左侧的第五大道国际大厦约250米后,右转
7) 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山西省
骑行路线如下:
全程约203.3公里
起点:长治市政府
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骑行10米,左转
骑行140米,右转进入英雄中路
沿英雄中路骑行1.2公里,右转进入英雄北路
沿英雄北路骑行2.1公里,左转
骑行10米,直走进入鹿家庄正街
沿鹿家庄正街骑行270米,右转进入S102
沿S102骑行6.8公里,右转
继续沿S102骑行9.0公里,右转
继续沿S102骑行1.8公里,左转
继续沿S102骑行15.1公里,右转
骑行170米,向左前方转
骑行440米,向左前方转
骑行580米,直走进入滨河东路
沿滨河东路骑行1.8公里,左转
骑行220米,右转进入滨河西路
沿滨河西路骑行4.3公里,右转进入王南线
沿王南线骑行2.5公里,右转
继续沿王南线骑行6.2公里,左转
继续沿王南线骑行4.7公里,右转进入王襄线
沿王襄线骑行740米,左转
继续沿王襄线骑行7.2公里,右转
骑行720米,左转
骑行1.1公里,右转
骑行1.3公里,左转
骑行1.9公里,左转进入上韩线
沿上韩线骑行2.6公里,右转
继续沿上韩线骑行870米,右转
骑行2.3公里,左转
骑行20米,直走上桥
继续沿桥骑行190米,右转进入S322
沿S322骑行32.8公里,左转
继续沿S322骑行70米,向左前方转进入G207
沿G207骑行23.9公里,右转
继续沿G207骑行25.8公里,向右前方转
骑行60米,向右前方转上匝道
继续沿匝道骑行350米,直走进入S318
沿S318骑行5.8公里,左转
骑行150米,向右前方转进入环岛
继续沿环岛骑行30米,直走进入G207
沿G207骑行500米,左转
继续沿G207骑行35.0公里,右转进入环岛
沿环岛骑行40米,右转进入留马线
沿留马线骑行2.2公里,向右前方转
骑行260米,左转穿过马路继续向前
骑行20米,到达终点
终点:大寨镇人民政府
驾车路线:全程约250.6公里
起点:长治市政府
1.长治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行驶10米,左后方转弯
2) 行驶140米,右转进入英雄中路
3) 沿英雄中路行驶1.1公里,过右侧的维特大厦约110米后,直行进入太行西街
4) 沿太行西街行驶150米,右转进入太行西街
5) 沿太行西街行驶4.2公里,朝太原/南涅水刻方向,直行进入迎宾大道
6) 沿迎宾大道行驶6.2公里,直行进入迎宾大道
7) 沿迎宾大道行驶290米,在第3个出口,朝太长高速/长晋高速方向,左后方转弯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900米,直行进入二广高速
3.沿二广高速行驶103.2公里,朝平遥/左权/汾阳/S6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榆社枢纽
4.沿榆社枢纽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和汾高速
5.沿和汾高速行驶43.7公里,直行进入东吕高速
6.沿东吕高速行驶550米,稍向右转上匝道
7.沿匝道行驶1.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天黎高速
8.沿天黎高速行驶72.5公里,在昔阳/大寨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9.沿匝道行驶680米,直行
10.晋中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2.7公里,朝大寨/昔阳方向,右转进入S317
2) 沿S317行驶5.1公里,左转进入锡海线
3) 沿锡海线行驶3.8公里,朝G207/和顺方向,直行进入锡海线
4) 沿锡海线行驶120米,在第3个出口,朝大寨方向,左转进入留马线
5) 沿留马线行驶2.6公里,调头
6) 行驶1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大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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