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产权比例怎么分!!!
产权证有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如因离婚分割产权比例,可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要考虑的因素:
1、夫妻双方间有无书面约定,有约定按约定的执行。
2、婚前购买,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确定。
3、婚后购买,原则上双方各占一半,但分割时要考虑有无需要照顾一方的情形,如一方抚养子女或一方有过错等。
扩展资料:
办房产证约定份额的手续:
1、刚签了购房合同,如果合同还没有备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之前签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样可以减少一个名字;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了,那么不可以减少名字;
2、办理房产证的名字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不可以只办理一个人的名字。至于各自所占的份额房产证上不会显示,可以私下做公证;
3、如果已经公证了房产各自所占份额的话,那么这算婚前财产,各自所占份额根据之前约定来;
4、如果离婚的话,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来分配。
按份共有的房产怎么分割
法律主观:
婚后买房房屋产权划分如下:婚后一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自行承担后续贷款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产权归一方独自所有;婚后一方支付全款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以及双方名下的、婚后一方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共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房屋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即将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共有房产分割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持分割房产协议书、房产的产权证明、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分割房产的意愿;
3、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材料后,办理变更登记,且一方保留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向另一方作价补偿。
综上所述,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bk/6_6572147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