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送需要哪些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①申请书。
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③原房地产产权证。
④赠与书及公证书。
⑤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房屋赠与所需材料:
由于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所以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法律分析:1.明确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2.说明事由
3.生效日期: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也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落款: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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