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怎么去办理手续
法律主观:
一、房屋继承需要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二、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三、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费用根据现行政策,依法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个税、契税,只征收计税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不过,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缴纳一笔费用。目前实行的房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是统一的,即受益额在20万元以内部分,按2%计收;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计收;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计收;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计收;最低收取200元。即10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为20万元×2%+30万元×1.5%+50万元×1%=1.35万元。目前市区普通住宅在公证时,一般按最低4000元/平方米计算价格。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房产是很多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了,就算房屋的主人不在了,也是会有人来继承房屋的。一般继承房屋,都是需要有遗嘱继承或是法定继承,但是无论是那种方式的继承房产,都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
1、办理房产继承权登记手续,需要经过房屋评估还有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只要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在房屋的权属人死亡之后,合法继承人就能申请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2、评估公司会对房屋进行估值,根据房屋所在的路段和坐向,还有楼层等等因素,给出专业的楼价评估,并确定准确的市值价格。申请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领取测绘的成果图,这样方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申请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我们在办理公证的时候,一定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并出去合法继承人的名单证明,还有房屋权属人立的遗嘱,提交遗嘱的原件。如果有部分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那么需要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4、申请人需要携带房地产权证和继承公证书,还有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产权登记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办案人员会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等所有的资料都审核完毕之后,便会发放已经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编辑总结:关于房产继承权如何公证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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