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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房产局有哪些科室

首先:房产局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叫住建局。

四平房产局有哪些科室

下设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劳动人事科、燃气行业管理科、供热行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房产管理科、监察室、房改指导科、办公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测绘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科、建筑管理科、审计科、财务与行业发展科、法规科、房屋工程管理科。

直属单位:四平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四平市房产铁东经营管理处、四平市住房保障中心、四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12319四平市城建热线办公室、四平市抗震防灾办公室、四平市城建档案馆、四平供热管理处、四平市建筑工程定额站、四平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四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四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四平市房产铁西经营管理处、四平市共有产权房屋经营管理处、四平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四平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四平市房产工企用房经营管理处、四平市房产监察支队、四平市南湖公园经营管理处、四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四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四平市城建治安大队、四平市房产物业经营管理处、四平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四平市园林管理处、四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平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四平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四平市天桥综合利用办公室(步行商业街管理处)、四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四平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四平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一)办公室(政工科)

1、研究拟订房产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局发文的文稿审定工作;

2、组织和参与综合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3、加强信息工作,利用计算机加强房产信息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要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

4、负责文件处理、交办任务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催办、督办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综合性会议安排,公务接待、文书档案、保密、绿化、献血、计划生育、固定资产、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安全工作;

7、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局中层干部考察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和选拔后备干部工作;

8、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检查党内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9、承办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任免、考核评比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监督与指导全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

10、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工定级及继续教育工作;

11、负责管理、指导干部档案工作和做好有关年报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13、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

1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

15、负责全局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

16、负责职业教育和职工文化、岗位培训。

(二)住宅产业科

1、贯彻执行住宅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调研,编制近期、中长期住房发展计划;

3、负责全市各类住房的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5、负责对本市各类危险房屋的鉴定,检查、督促危险房屋责任人排险解危;

6、调处房屋损害纠纷,负责本市法院委托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重大社会活动建筑物应急安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

10、编制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计划和推广计划,组织科技进步项目的立项报批、实施、成果鉴定和部品的住宅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11、负责组织试点智能小区,康居工程的建设。

(三)房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房产权属、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2、负责内、外销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内、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对预售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3、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4、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和业务监督;

5、负责全市商品房、公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工作。

(四)物业管理科

1、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订本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服务内容标准及行业规范;

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

3、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做好小区配套用房的接收、管理工作;

4、指导住宅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服务等级的考核、评定

6、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

7、负责全市缴纳维修资金各类房屋的修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老小区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五)综合财务科

1、负责各类资金的管理,及时调度重点项目资金;

2、编制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机关经费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

3、指导督促直属单位搞好基础财务会计工作;

4、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5、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开展经济分析活动,为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6、负责直属单位各类报表统计工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普查、调查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的考核;

8、负责直属单位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六)房改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

2、组织指导全市各单位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矛盾;

3、负责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批工作;负责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备案工作;

4、负责全市各单位货币补贴方案、审核备案和货币补贴审核备案;

5、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申购审批工作;

6、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落实廉租住房房源。执行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的审批工作;

7、负责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收存。负责售房款支用审批工作;

8、负责全市出售公有住房中违纪违规的纠错工作;

9、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权属及委托经营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复查处理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

11、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实行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七)政策法规科

1、负责房改与房产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报审工作,并组织实施;

2、受理、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3、办理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

4、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八)江阴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房产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2、依法审查各类房屋所有权归属,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及他项权赖羌鞘中?

3、加强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做好经常性产权转移、变更的增、灭籍工作,为城市改造与建设提供准确的依据;

4、提供房产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江阴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1、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权属及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下达年度维修计划,审定维修方案,检查维修质量,审核维修项目的预决算;

3、负责本市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售;

4、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接管验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江阴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1、贯彻实施有关房屋安全估矸

2、负责对本市各类危险房屋的鉴定,检查、督促危险房屋责任人排险解危;

3、调处房屋损害纠纷,负责本市法院委托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工作;

4、协同做好全市重大社会活动建筑物应急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江阴市白蚁防治所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白蚁防治的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灭治工作,收取白蚁预防、灭治费用。

(十二)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

2、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并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管篮托?鳎?/DIV>

3、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管理、对外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十三)江阴市物业管理中心

受房管局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管理;

2、负责全市缴纳维修资金各类房屋的修缮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全市老小区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4、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

5、组织物业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6、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市场化招投标,推进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

7、配合做好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评定(预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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