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户口会变成集体户口吗
取决于个人状态,一般在卖房以前都是要把户口迁出去的,如果有其他的房产的话可以把户口迁过去,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房产的话就只能变成集体户口了,可以考虑找集体户口挂靠。
卖房后户口怎么办
1、建议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两种情形都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若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的,就没有必要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的,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的直系亲属。
2、迁入公共户口
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建议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3、请买方宽限时间
假如不能立即找到接收户口的亲属或者是其他人,需要考虑卖房后再重新购买房屋,而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的购买地址中。在实际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卖家可以与买家进行协商,约定给予户口迁移的宽限期,可以在宽限期内重新购买新的房屋,再将户口迁入新购买新的地址中。
4、申请社区托管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我们所在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政策,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手续,前往相关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还是要强调一点并不是无房居民都能申请社区托管。从申请情况看有的居民拥有不止一处房产,还有的外地居民购房不足5年,都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此外,还有不少居民长期在国外定居,已经取得外国国籍,他们卖掉唯一住房后,也不能再申请社区托管户口。
房产过户集体户口怎么办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其实,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集体户口,那么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吗?下面小编具体的介绍一下。
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⑴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⑵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⑶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可以买房子吗?
由于各个地区的房产政策不同,所以小编以北京为例:
至于在北京集体户口能不能买房不能一概而论,大概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大学生的集体户口,只有博士后才能在北京买房落户,而且有年龄限制;如果是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可以在北京购房落户的。
集体户口买房的手续?
⑴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自己的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的原件还给公司。
⑵到现在集体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办理一下手续。并提交相关的一些证件:
①买一套能办房产证的、土地证的房子。
②买房并办好两证之后,去当地派出所,写一份入户申请。
③带上两证、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省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盖章的入户申请原件到所在区的政务办理审核。
④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3张1寸登记照和政务退还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办理手续。
集体户口买房可以贷款吗?
集体户口买房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手续需要的材料有: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法律分析:户口本是集体户口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已是深圳公司集体户口的,可以把户口挂靠到亲戚的个人户口上。对于非配偶、非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实际居住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的迁入他人家庭户的市内移居申请,必须在入住满1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由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凭申报表直接受理,并须由户主到所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仅适用于家庭户,一个成年人一份,可以填报随同的未成年子女,式样见附件五),在该声明上,须由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工作,同意迁入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办理时必须面见迁入者本人。相关材料自办理之日起存档一年备查。
扩展资料:
户内成员必须如实申报与户主的具体亲属关系,必要时派出所可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今后不得再用“其他亲属”代码,如果是朋友关系,一律使用“非亲属”。未成年人的两项监护人、监护关系内容均要准确录入,系非婚生育的且批准入户材料中表明父或母一方不详的,必须录入“姓名不详”。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本所代管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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