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如何维权
购房者在购房之后经常会碰到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发生,而这个房产证也是购房者们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业主如何维权呢?下面醉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情简介
刘某于2012年4月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其中一条约定:甲方(开发商)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如未能按期办理,乙方(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主张房屋总价的10%的赔偿金。2012年10月底,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刘某。4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才办好房产证,但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90个工作日。
刘某以合同有约定为依据,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违约金12万元(房屋总价10%的赔偿金)。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其中争议的焦点就是对“9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好房屋产权证”的理解是90个工作日内报送材料还是90个工作日内办好房屋产权证并交付给业主。还有就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房屋总价款的10%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的意思是解除合同和10%的违约金必须并用(即要解除合同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还是合同解除权与违约金请求权是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选择适用。另外,违约金是否以实际损失为条件,开发商没有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构成违约,判令其支付刘某房屋总价5%的违约金共6万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判决,以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理由上诉,要求改判。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解读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目前虽然存在有不少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的现象,但不少业主因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而不知道要不要去维权。有业主问,开发商逾期办证,自己已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是否还可以告开发商?自己已经接收房屋了,是否还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郭律师为此提醒说,业主领取开发商为其办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仍然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责任,但必须在自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则会丧失胜诉权。
另外还需提醒,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不能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多少金额或多少比例,如本案中房屋总价的10%。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即使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也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只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业主必须举证证明因为迟延办理房产证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是多少,否则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买一口价房子要求补面积差价如何维权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新办理房产证,而此时办理房产证的很多资料都是掌握在开发商的手里面,因此开发商也有协助办理房产证的义务。那要是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话,此时购房者要如何维权呢?下面,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要如何维权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
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在约定了开发商需要协助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若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话,那这种情况就会构成违约,在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时候,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
买一口价房子要求补面积差价是一种常见的房产维权方式。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买房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法律效力
在购房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面积,但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房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即要求卖方补偿面积差价。
二、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面积或者虚假宣传房屋面积,导致买房者受到损失,买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如果卖方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房屋面积,导致买房者受到损失,买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房屋质量保证法
《房屋质量保证法》规定,房屋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果房屋面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买一口价房子要求补面积差价是一种合法的维权方式。买房者可以通过合同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房屋质量保证法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买房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交付单、房屋验收报告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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