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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升值是法律上所说的“孳息”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你举的例子根本不涉及孳息的问题。你说偷房子,房子是怎么偷的?是侵占了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偷去了房产证?如果是侵占了使用权,那么根据物权法,乙只需要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物权,即可取回房子;如果是偷去了房产证,那么只要不变更登记,乙还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依然是基于物权,向法院主张房屋所有权。

房屋升值是法律上所说的“孳息”吗?

第二,仅从本例看,所有权归属乙的一套房屋,不管它现在的价值和以前的价值是多少,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乙的,所有权只有登记才能变更。所以不涉及孳息的问题。也就是说,房屋升值,但房子的所有权是不变的。

第三,本案例中,甲仅应该基于物权返还给乙房屋。并不涉及孳息问题,而至于价款,如果甲是把房子卖掉了,且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那么甲应该返还给乙的是按市价估计的房产的货币价值,而非涉及孳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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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是法定孳息啊

房子出租得到的租金算“孳息” 吗?

最新解释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房子出租得到的租金算“孳息” 吗?房子增值卖出后所得算“自然增值”吗?这部分收入怎么分割? 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是孳息。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属于房产的主人,但何为自然增值,确实是一个难题,因为以前的司法解释和婚姻法、甚至其他法律都没有这个概念,也没有对其进行界定,不好说。 另一种认为不是孳息。租金不属于孳息,因房屋出租需要选择承租人;租金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对出租房屋进行管理,以使房屋具备适租条件,等等。故婚前个人房产婚后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观点。折中观点。如果非产权人一方对租金的获得有重大贡献的,如参与收取租金。那么租金是就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认为,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因此,房子出租的租金应当属于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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