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怎么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两种,从价或从租。
1、从价计征: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
2、从租计征(即房产租借):以房产房钱收入为计税根据,即以房产房钱收入为雹租码计税根据的应纳税额=房产房钱收入×税率(12%),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房钱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二、房产税从租征收税率多少
1、我们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的问题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将原来型如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2、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源哪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1、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举指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嫌饥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芹答返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 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一、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二、从租计征
(一)企业出租房产
企业出租房产,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在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一房二用”的情况,也就是同一房产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出租,这时要按照房产的实际用途分开计算。
(二)个人出租房产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除了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外,纳税人的其他应税行为,如新建房屋、出租出借等,都在应税行为发生的次月开始计算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若纳税人在多地有房产,则需要分别在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五、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后及时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缴纳,房产税缴纳时间在每年12月31日前,房产税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逾期每天产生的滞纳金为未交额的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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