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房子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
在我们买房子的过程中,我们尤为关注的就是房子产权的问题。而房子产权的证明就是我们后期所要办理的房产证。可是有的房子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却是迟迟不能够办理,这问题也就变的复杂了。那么,房子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房子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
房子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
首先,业主要查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对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当事人自愿原则,只要双方签订合同时对此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合同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其次,如果双方签订的房产合同中没有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相关约定,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十八条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房子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
1、交房质量不达标
房屋交接是需要开发商提供竣工表的,如果无法在房管部门的检验下取得合格证明,就不具备交房条件,同样也无法取得相关证明,更无法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及时开发商已经交房给业主了,但业主同样是办理不了不动产证书的。
2、擅自更改规划
开发商已经取得五证,那么该楼盘的房屋性质和规划就是已经固定了的,但是开发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房管部门批准的是住宅楼,而开发商却当作商业楼销售,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肯定是办不下商业楼的产权证书。另外,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违规建设,也是无法取得房本的。
3、五证不全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不动产证。购房者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情况跟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大致相同,开发商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是办理不了不动产证的。
4、房屋被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时候选择将名下的房产抵押出去,以此获得资金支持,却在销售房源的时候,没有告知购房者,将已经抵押的房屋进行二次销售,那么购买该房屋的购房者将同样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如果发现房屋被抵押,那么还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只有将房屋解押出来,才能继续接下来的事宜。
5、未交税费
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证书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些税费的,没有缴纳税费就办理不下来不动产证,缴纳税费一般是在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后90日内完成的,过期要收违约金。如果是个人自行缴纳则另说,如果是委托开发商缴纳,钱给了开发商,却在到期后收到通知说自己家的房子还没交契税,说明开发商将这笔钱挪走了。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讲述了房子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以及房子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的全部内容,现在我们知道了办理房产证是需要多方面都要合格的,才是可以给予办理。对于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种,我们需要根据自己楼盘的情况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的原因。
应该向人们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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