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房产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异地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流程是:
(1)那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需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需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要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公证房产的流程,分别是:
1、申请人前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提交房产公证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公证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信息,询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意愿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并制作相关公证谈话笔录;
4、公证人员经审查确认公证申请材料真实无误,申请人公证申请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出具公证书。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以现有房产为出国留学、对他人提供担保可申办房产证公证书。
申请办理房产证公证应提交如下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如在国外、港澳台的应提交护照;
2、申请人应提交房产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4、如为法人申请办理房产公证的,应提交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房产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交代办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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