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落水斗损坏谁负责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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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2 02:27:36
安置房落水斗损坏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1、管理方责任:若安置房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或由相关政府机构或房屋管理单位提供和管理,损坏落水斗的修复责任由管理方承担。
2、租户责任:若安置房属于个人租赁住房,租户在使用期间对房屋内部设施和设备负有一定的维护和保护责任。若损坏是由租户的过失或不当使用导致的,那么租户需要承担修复责任。
3、维修责任:若损坏是由于设施或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或工艺缺陷导致的,需要由相关制造商、供应商或承包商承担维修责任。
这个未移交电力部门是什么意思不清楚?
如果是开发商使用施工电源直接送户到家,那么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负责,包括1,2.
如果是开发商已经开发完毕,把相关的设备全部移交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但物管没有及时报备电力部门,那么由物管负责。
同上,如果没有电力部门的批准,允许送电,物业公司直接供电的话,造成的损失还是物业负责。
反之,如果电力部门已批准可以对小区送电,甚至已经收了某个月的电费(不管是一户人家还是几户),那么责任就应该物业和电力部门按责任分担。
注:最重要的是,这个损毁的原因是怎么造成的?是本身设计安装不严密?还是说有其他人力破坏(如盗割某相电缆造成其他两相电压升高造成电压高烧电器)?还是说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如地震,台风……)?
没有找到损毁的原因谈谁负责,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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