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农药还能不能再使用?
过期农药不同于假农药和劣质农药,使用假劣农药会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带来损失。对假农药、劣质农药,国家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但农药过期后,一般还具有一定的使用效能,对植物病虫害有一定的防治作用。所以,对过期农药并不一律禁止销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根据该规定,销售的过期农药应当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是经过省级农业厅农药检定机构或者农业部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仍然符合农药的标准的。如果经检定已经丧失了使用的效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标准的过期农药,不得销售。
(2)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销售。
(3)必须在农药产品包装上注明“过期农药”的字样。由于农药过期后,其效能肯定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还必须根据实际效能,明确载明使用方法和剂量。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过期农药不得销售,广大农民在购买过期农药时,要先查明是否符合上述的条件。
农药对土壤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农药对农业土壤生态环境污染, 从历史原因来看, 主要是我国以前使用的都是广谱、杀灭性强、持效期长的品种, 尚未重视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管理方面侧重对农药质量及药效的监督, 缺少农药安全性评价, 缺少对农药毒性的监测系统。由于对农药毒性了解和监督不够,严重污染土壤农业生态环境。
另外由于有些农民环保意识差, 农药使用不当, 在使用技术上单纯追求杀虫、杀菌、杀草效果, 擅自提高农药使用浓度, 甚至提高到规定浓度的两三倍, 大量过剩的农药导致直接接纳农药和间接接纳植物残体的耕种表面土层中农药大量蓄积, 形成一种隐形的危害。少量农药在人体内的积累引起的慢性中毒也不可忽视。
对空气的影响当土壤中有够多的无机盐不能被作物吸收时, 这些无机盐部分融化后形成的气体很容易透过土壤释放到空气中,长年累月这样,给大气造成的污染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农药中的一些气体对大气的影响更为严重。所以,我们提出测土配方施肥,同时进行肥料农药零增长,使肥药结合,适合就行,这也是需要长期地进行调理,任重道远。
对土壤会造成板结。板结的土壤通透性变差,对于土壤内的微生物会造成破坏,继续恶化了土壤的结构,土壤环境的恶劣变化,让植物的根系无法正常呼吸与吸收水分养分,从而就会造成植物生长发育上的影响,比如说植物长得慢,甚至于滞长,严重的还会枯萎,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等。
农药对土壤构成的危害,可以与化肥相提并论,所谓的土壤受到农药的危害程度,也与人们在农药投入使用的量信息相关,投入使用量越大,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危害性也就越大,就会让土壤的质量出现严重的下降。
农药污染大气。喷农药时有部分药剂或漂移到自然界进入空气中,喷洒在农作物表面上的农药或土壤中的农药,会被蒸发到空气中,给大气造成染。
总之,大量使用农药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容易造成野生动植物死亡,严重的甚至会对人体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在农药的使用上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的量,不能乱用、滥用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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