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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推进农田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哪些缺陷?

(一)、对推进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视不够:由于绿色和全面的发展观念不强,在重视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应该“边建设、边保护”的原则,政府工作人员往往囿于已经熟悉的观念和经验,生态治理的措施运用不多。同时,对农田建设中的负面影响也存在认识不足和未准备补救措施的缺憾。高标准农田建设虽然显著改善了生产条件,但工程建设如果措施不当,也会对植被和土壤生态等造成破坏,从而导致植物死亡,或小动物误入渠道、蓄水池无法逃生致死。

湖南省推进农田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哪些缺陷?

(二)项目建设系统性规划不够完善:农田的水利建设基本按照大中型灌区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来实行,未能因地制宜,而且小型农田的水利设施建设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了工程建设规模小,供需不匹配。在建设措施上,有的地方为了追求美感和存在感,灌排渠道和田间道路建设过度使用混凝土,尤其是大量的渠道衬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农田生态系统,使蛙、蛇、鱼类等生物失去栖身场所,同时也降低了沟渠对农药、化肥的自然吸收和净化功能。

(三)事后轻视相应的监管: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数损毁工程得不到及时修复,降低了工程使用寿命;缺少科学的制度安排来调度农田的灌溉和排水,严重的时候会造成过分灌溉,甚至是洪涝灾害。

(四)推广新技术意识不强:在项目建设中,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创新。

(五)人员队伍不够稳定:近年来由于机构的改革,专业人员的分流情况严重,农田建设机构队伍不够稳定,尤其县级专业管理人员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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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典型年的选择

从上述灌溉制度的分析中可知,农作物需要消耗的水量主要来自灌溉、降雨和地下水补给.对一个灌区来说,地下水补给量是比较稳定的,而降雨量在年际之间变化很大.因此,各年的灌溉用水量就有很大的差异.在规划设计灌溉工程时,首先要确定一个特定的水文年份,作为规划设计的依据.通常把这个特定的水文年份称为“设计典型年”.根据设计典型年的气象资料计算出来的灌溉制度被称为“设计典型年的灌溉制度”,简称为“设计灌溉制度”,相应的灌溉用水量称为“设计灌溉用水量”.根据历年降雨量资料,可以用频率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几种不同干旱程度的典型年份,如中等年(降雨量频率为50%)、中等干旱年(降雨量频率为75%)以及干旱年(降雨量频率为85%~90%)等,以这些典型年的降雨量资料作为计算设计灌溉制度和灌溉用水量的依据.

二、典型年灌溉用水量及用水过程线

对于任何一种作物的某一次灌水,须供水到田间的灌水量(称净灌溉用水量)W净可用下式求得:

W净=mA(m3)

(2-26)

式中 m——该作物某次灌水的灌水定额,m3/亩;

A——该作物的灌溉面积,亩.

对于任何一种作物,在典型年内的灌溉面积、灌溉制度确定后[如表2-12中之(1)~(6)项],并可用式(2-26)推算出各次灌水的净灌溉用水量[表2-12中之(7)~(11)项].由于灌溉制度本身已确定了各次灌水的时期,故在计算各种作物每次灌水的净灌溉用水量的同时,也就确定了某年内各种作物的灌溉用水量过程线[把表2-12中之(1)项与(7)~(11)项联系起来].

全灌区任何一个时段内的净灌溉用水量是该时段内各种作物净灌溉用水量之和,按此可求得典型年全灌区净灌溉用水量过程[见表2-12中的(12)项].

灌溉水由水源经各级渠道输送到田间,有部分水量损失掉了(主要是渠道渗漏损失).故要求水源供给的灌溉水量(称毛灌溉用水量)为净灌溉用水量与损失水量之和,这样才能满足田间得到净灌溉水量之要求.通常用净灌溉用水量W净与毛灌溉用水量W毛之比值作为衡量灌溉水量损失情况的指标,称灌溉水利用系数.已知净灌溉用水量W净后,可用,求得毛灌溉用水量[表2-12中第(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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