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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未检验就出厂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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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未检验就出厂如何处罚?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九十二条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污染如何危害到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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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章考点

  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6-8分)

 (一)执业药师管理

 执业药师 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 范围内有效* 。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组织考试 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定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 负责,日常工作 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 )。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是,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 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部分考试科目。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 ,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 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 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 不属于执业单位,不予注册* ;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如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则需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如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则应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零售),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 执业。

 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此外,再注册 时,还应有继续教育 学分证明* 。首次注册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的,除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外,也应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主要包括: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 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 ,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办理再次注册时,同时变更执业单位 的,须提交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 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颁发新的 《执业药师注册证》。变更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注册有效期不变。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 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 的;⑤因健康 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 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3.执业药师职责* :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

 ①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

 ②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③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④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 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为保障药品安全,提出了要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 ,规定了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到“十二五”期末,所有 零售药店法人 或主要管理者 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 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为了不断提高执业药师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 必须接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 ,应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取得的学分证明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

 (1)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相关专业 知识技能等内容,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 3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 :网络教育、短期面授、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的内容每年不少于10学分。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选修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2-3分)

 1.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的具体内容*

 (1)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执业药师应当将患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放在首位* ,以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患者及公众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 。

 (2)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执业药师应当尊重患者或消费者的价值观、知情权* 、自主权、隐私权* ,对待患者或消费者应不分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地位、贫富,一视同仁。

 (3)依法执业,质量 第一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执业,确保 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科学指导用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

 (4)进德修业 ,珍视声誉

 执业药师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加强道德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知荣明耻,正直清廉,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和违法行为* ,努力维护职业声誉。

 (5)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执业药师应当与同仁和医护人员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以诚相待,密切配合* ,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 ,共同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奉献力量。

 2.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

 (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

 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最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

 (2)在岗执业 、标识明确

 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 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

 (3) 诚信 服务、一视同仁

 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

 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4)持续提高 、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

 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 ,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 药品。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危害 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 。

 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

 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 。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

 (7)行为自律 、维护形象

 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 ;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 ;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

 (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

 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自律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三)药品与药品安全(2-3分)

 1.药品的界定、质量特性和特殊性

 (1)药品的界定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 、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 、抗生素* 、生化药品* 、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 、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①药品特指人用 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

 ②药品的使用目的、方法有严格规定。使用目的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使用方法要求必须遵循规定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

 ③药品的法定范围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化学污染如何危害到食品安全?

注意饮食安全食品安全 近年来,我国杀虫剂、除草剂等农药使用量也在增加,无论是人工合成的还是天然合成的农药(包括代谢产物)对人类健康都有潜在危害,严重时可致人死亡。这些农药一般为开放性使用,能够对大气和水源造成污染。有些物质还会在环境中持久存在并可以通过食物链在生态系统中产生生物放大效应。农药的使用对食品安全直接产生的影响有:农药通过残留形式进入食品,敏感个体只要少量接触就会产生有害生物学效应,而滥用和事故性污染也可能大量超标。而那些在环境中不容易降解、化学性质稳定的有机污染物被称之为环境永续性有机污染物。 此外,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对人体的危害也是严重的,现已被证实的内分泌干扰物的环境化学物质达数百种之多,可来自天然和人工合成化学品,包括烷基酚类、二恶英及来自塑料和食品包装材料的邻苯甲酸酯类等。人为污染来源包括农药、染料、洗涤剂、塑料制品原料、食品新增剂等。 从60年代的六六六、滴滴涕到1999年比利时因饲料引起的二恶英污染事件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吴永宁介绍,二恶英及其类似物是一种环境永续性污染物,是没有任何用途的工业化副产物,二恶英属于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具有生殖毒性,可使雄性动物雌性化。此外它还具有神经毒性,对儿童智力发育影响尤为严重,可损害儿童认知功能。 除了农药残留之外,在动物饲养过程中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中使用兽药也会造成兽药残留问题。其中首先被关注的是抗微生物制剂,如抗生素的青霉素类、四环素类等,它们的潜在危害使人们在治疗疾病时产生抗药性、肠道菌群失调,出现过敏症状以及其它毒副作用,如氯霉素可以造成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我们应掌握蔬菜体内硝酸盐含量常因其型别不同而异的特点。挑选蔬菜一般说来是叶菜类(油菜、菠菜)、根菜(如萝卜,花菜类(如菜花)、瓜果类(黄瓜、西红柿)0冬季温室蔬菜因光照强度太弱,其差异更为明显,冬季叶菜类硝酸盐含量比果菜类高几十倍,甚至100倍,从而表明冬季食蔬菜更应挑选。另外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凡贮藏时间太长,尤其是那些已经变黄或出现病斑和开始腐烂变质的蔬菜,其菜体硝酸盐已多半转化为毒性很大的亚硝酸盐,食后极易引起中毒,因此绝不能购买变黄变蔫的蔬菜。 究竟是什么造成了生物界乃至人类发展的失调呢?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广泛应用于工、农业中的各种化学制剂、化肥、高效杀虫剂对环境的污染,导致了人类生殖力下降,这些化学物质能够干扰人类雌雄激素分子。据统计,到20世纪末的50年间,男性的 *** 数量减少了50%,甚至有人认为人类如果不加以控制,最后会被自己创造的化学物质所消灭。尽管这有点危言耸听,但环境中化学物质的危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项人类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人类的生殖内分泌障碍包括激素水平改变。生殖器畸形、 *** 活力降低或数量减少,发育异常及某些癌症如乳腺癌、睾丸癌、卵巢癌等与环境内分泌有关。由于这些物质的亲脂性,可以通过食物链发生生物富集和生物放大,进入人体后也难以消除而发生聚集效果。

食品安全与化学污染防治 课程结构

基础课程:大学英语、普通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机械与工程制图、工程力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法律基础、毛概邓论等。

专业课程:食品工程原理、普通微生物学、现代食品加工新技术、食品专业英语、食品工艺学原理、食品分析与卫生检验、食品新增剂化学、果蔬保鲜贮运技术、果蔬产后生理、水蓄产品加工技术、食品发酵与酿造工艺学、食品包装、果蔬加工技术、功能性食品设计与评价、发酵工程概论、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工厂设计、食品机械与装置、制冷技术等

详述食品的化学污染和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 ***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应是我国较早的负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的职能部门,具有不可处分的法定义务。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手段是卫生监督。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中,可受到有害因素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性,从而构成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概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资讯监测、通报、释出的网路体系;对策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概述;体系建设;监管

前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 *** 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 *** 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讯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食品安全的概述

1、定义

(1)食品安全。依照《国际食品卫生通则》的定义是:保证食品在按照其用途进行烹调和/或食用时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这里的食品安全强调的是后果。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列出其同义词是:食品卫生。可见,这里的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物链的过程要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

(2)食品安全危害性。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食品。

2、特征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具有以下特征:

(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在食品中的概率将更进一步加大。

(2)可因不同的食物链环节有差异,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或因素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因此,在整个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上,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各有侧重,其程度也强弱不一。

(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观(人为的)和客观(天然的)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尤其是主观的,即食品安全危害性人为的作用,其导致的程度和后果可因这一作用减轻或加重。

(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型别、毒力大小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反应(中毒)特征。其慢性反应(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以致不受人们所重视。

(5)食品安全危害性可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与措施来控制或消除,将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达到人类食品无毒无害的基本要求。这些手段或措施有法律属性的,即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危害的监督管理,如《食品卫生法》等。也有技术性的,如GMP、HACCP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是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其危害性的有力措施。

3、分类

根据《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食品安全危害可分为三种类型: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存在于这三种类型中。它们可以侵袭到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任何一个环节, 造成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4、后果

食品安全危害性导致的后果是食源性疾病。这是由于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带有感染性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值得注意的是,食源性疾病包括传统的食物中毒,也应包括经食物而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由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中毒性疾病。可见,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在扩大。而且依照现代医学概念,由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等也属于食源性疾病范畴。

食源性疾病依致病的种类型别、毒力大小、人体免疫力强弱,可造成以下三种状态:急性反应(中毒)、亚急性反应(中毒)、慢性反应(中毒)。一般来说,存在于食品中的生物性危害因子常常导致急性反应,表现为各种食物中毒。构成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因素。化学性危害因子的种类较多,侵袭到食品上的种类、剂量因子环境条件、工艺过程、人为因素有密切关系。是否导致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反应,存在着明显的剂量与反应关系。如亚硝酸盐中毒剂量:0.3~0.5 克,致死量:1.0~3.0克。三氧化二砷中毒剂量:5~50毫克,致死量:60~500毫克。剂量与反应是化学性危害因子在食品安全危害性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很典型特征。成为制定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源性疾病诊断、食物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卫生宣传教育的依据。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的有害作用之一是导致急性表现,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广泛性与社会性。但是由于食品安全危害因子的毒性作用存在着剂量与反应关系,再加上目前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有限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所导致的人体健康的亚急性、慢性反应构成与急性反应同等重要的威胁效果。如农药、兽药残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如氯丙醇、丙烯酰胺、多环芳烃等。资料证明,这些有害物对人体的慢性毒害作用是致畸、致癌、致突变。其后果将是不可逆的。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

综上,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资讯网路。(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严厉罚则。

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 *** 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如何预防食品安全中的化学性危害

HACCP体系是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英文缩写,表示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HACCP体系是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食品中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进行安全控制。

HACCP管理体系,从源头进行危害分析,预防式管理并控制危害与风险,强化应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管理食品安全.HACCP现已被国际公认为最有效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手段。

危害食品安全的化学物质有

苯 甲醛 亚硝酸

甲醇 氢硫酸 对岸基本磺酸

食品新增剂 色素 黑多啊

细菌污染,化学污染,物理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污染是今日社会一个最常用的概念之一。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躁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污染等都仅指狭义的污染而言的,广义的污染是指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自然平衡的破坏。从这个意义上讲,污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物理污染、化学污染和生物污染。

物理污染是指人类对自然环境物理上的破坏。它只是改变了自然物质的存在方式,物理污染的主要方式是垦荒,修房修路。物理污染一般不会扩散,危害范围有限,严重的物理污染导致的后果是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噪声污染和电磁污染也属物理污染。但这两种污染一般不会对自然造成永久性破坏,污染源移除后,污染也就停止了。

我们一般所说的污染主要指化学污染,化学污染的物质多数是由于人类工业活动或消费产生的,而自然原来没有或很少。化学污染中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可以扩散。扩散虽可避免污染物的聚积给一定地域的人和自然造成伤害,却增加了彻底消除污染物的可能。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都是化学污染。有的化学物质,极微量就可以造成巨大的污染,如氟利昂,在大气中的浓度仅有万亿分之几,就造成臭空洞。

第三种污染是生物污染。虽然现在地球上的生物污染并不严重,但生物污染无疑具有最大污染潜力的污染方式。因为生物可以生殖,特别是像病毒、细菌、昆虫,这样繁殖力很强的生物,一旦造成污染是极难清除的。

生态侵入是最简单的生物污染方式,澳大利亚的草兔、牛,东南亚的紫茎泽兰,都是成功的生态入侵者,紫茎泽兰到现在仍为害四方。

转基因生物具有潜在的污染生态系统的可能,虽然这样的事实现在还没有发生。特别是转基因的细菌、病毒,一量寄生到农作物、家禽家畜体内,就会对养殖业、畜牧业造成不可换回的损失,甚至是某种畜产品,如牛肉,永远从人们的餐桌上消失。如果寄生到人体内,则将是一种致命的传染病。其后果,少则是造成大量人员患病而死,严重可以灭绝整个人类。

基因污染是生物污染的高阶形式,转基因技术和克隆技术为基因污染创造了条件。

基因污染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的,一种是通过人类以外的生物进行,如在发酵工业、生物制药工业中,我们常常通过转基因技术培育出我们需要的工程菌,而有的工程菌一旦进入自然生态系统就会造成污染。如甾体激素的工程菌,可能产生雄性激素、雌性激素或肾上腺素,这些激素都是口服药物,如果人的饮用水中含有极微量激素,都会造成人的代谢紊乱。过多的雄性激素可能使女人长出胡子,并男性化。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工程菌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我们可能用工程菌生产一些巨毒却昂贵的物质,如蛇毒。它的价格比黄金还贵,微量使用可治疗心脏病。而生产蛇毒的工程菌一旦进入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后果也是难以预测的。

当然,这样的污染现在还没有发生,因为这些工程菌有的还没有培育出来,随着科学的发展,基因工程,发酵工程技术的成熟和生产的扩大,这种污染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大。

另一种基因污染的方式是通过人体直接进行的。把"优秀"的基因汇入人的受精卵中,切除有害基因,一直是现代生物科学的梦想。现在,人类有5000种遗传病,并且每年以几十种的速度递增,遗传病人数占整个人群的20%左右。

如何减少食品污染的危害

有人会说,“我买成品或半成品自己再加热可以吗?比如熟肉制品。”专家建议尽量少买或不买,因为这类食品要加发色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如果加的过量会发生亚硝盐中毒;如果不法分子将它新增到腐败变质的肉中,就会形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尤其是无证摊贩常用重味如麻、辣、咸等掩盖其腐败变质问题,因此一定要小心。也因此建议大家买回新鲜的食物自己烹制,这样安全些。 尽量减少食品的烹饪及加工环节的污染 1.烹饪方法越简单越好,烹饪食物的最好方法是蒸、煮、炖或是凉拌,能生吃则生吃。因为这样既能保留更多的营养物质,也不会产生有害物质;也可减少用油、用盐,减少因油煎/油炸/烧烤/烟熏等过程产生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另外,采用煮、蒸、炖或凉拌等方法既可减少空气污染,又可减少食品污染;既可减少营养素损失,又可节能减排。 2.家庭烹饪的各个环节要注意卫生,在防止化学污染的同时,要防止微生物污染。厨房所用砧板、刀具、抹布等要生熟食品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引起食物中毒。所用厨具要经常消毒,切记勿使用化学洗涤剂,可用肥皂、碱水或煮沸消毒。 凉拌或生吃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处理过程中的卫生,防止因微生物污染而导致胃肠道疾病的发生。

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雾霾出门做好防护

海洋污染怎么危害到动物

首先,海龟的胃液无法分解塑料袋,会使海龟的胃异常难受。

其次,进入了肠道可能会与其他的食物粘结,无法排出体外,那长时间就会面临死亡。

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及物理污染哪个危害最大

化学污染(chemical pollution )由于化学物质(化学品)进入环境后造成的环境污染。

即因化学污染物引起的环境污染。这些化学物质有有机物和无机物,它们大多是由人类活动或人工制造的产品,也有二次污染物。

由于化学有机污染物的慢性长期摄入造成的潜在食源性危害已成为人们关注焦点,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霉菌毒素、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某些致癌和致突变物(如亚硝胺等)以及工业污染物,如人们所熟知的二恶英等。

大气污染与食品安全

大气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和由它转化成的二次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的现象。其种类很多,理化性质非常复杂,毒性也各不相同,主要来源于矿物燃料(如煤和石油等)燃烧和工业生产。大气污染物种类很多,如:SO2、NO2、Cl2、氯化剂、氟化物、汽车尾气、粉尘等。长期暴露在污染空气中的动植物由于其体内外污染物增多而造成了生长发育不良或受阻,甚至发病或死亡,从而影响了食品资源的安全性。受氟污染的农作物除会使污染区域的粮菜的食用安全性受到影响外,氟化物还通过食用牧草进入食物链,对食品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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