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农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三农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xx联社关于?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的总结 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三农? 、中小企业的金融 服务工作,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县联社在全辖信用社开展了?三农?发展金融支 持服务年活动,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了我 县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信贷投入方面。上半年,全县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 xx?万元,较年初净增 xx万元, 增幅 XX%。
其中涉农贷款 xx万元, 较年初净增 xx?万元, 增幅 %, 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中小企业贷款余额 xx万元,较年初净增 xx万元,增幅 %,高于各项贷款增幅。同时 全县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及增量分别占全县金融机构的` %,余额及增量市场份额 均稳居全县首位。
(二)支付结算方面。上半年,全县信用社发行百福卡 xx张,总量达到xx?张,人均持卡 量达到 xx?张/人,较年初新增 xx?张/人;新增自动存取款机(ATM)xx?台,总量达到 xx?台,人均 xx台/万人,较年初新增 xx?台/万人;新增刷卡终端机(POS)xx?台,总量达到 xx?台,人均 xx台/万人,较年初新增xx?台/万人;县域刷卡消费交易量 xx万元,占社 会消费零售总额的 10%。
(三)信用建设方面。截止 6 月末,全县信用社累计建立农户信用档案 x份,建立农民 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 xx?份,建立农村企业信用档案xx份,覆盖率达到 %。
(四)货币流通方面。上半年,县联社组织辖内反假币宣传xx次,覆盖全县 10 个乡镇网 点,4 个城区网点,2 个城郊网点,宣传覆盖面达到 %。同时,联社积极做好现金投放 回笼,共上缴残损币xx?万元,投放新币xx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三农?发展,重点抓好落实。为切实贯彻落实人行南昌中支关于?三农?发展 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县联社成立了?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领导小 组,形成联社?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抓好落实的工作 格局,并且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XX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 实施方案》 ,明确了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并将每项具体工作分解到各对口科室,由对口科 室负责抓好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真正 把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围绕农业自身特点,重点支持农业生产。一是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性特点,完善贷款操 作流程,为农民搭建贷款?绿色通道? 。20xx年,全县春耕生产总需求 x万元,其中农 户自筹 x万元,需要信用社支持 x?万元,其他来源 x?万元。春耕生产中需要贷款的农户 x户,占总农户的%,截止 x月末,我县联社累计支持春耕资金x万元, 其中粮种x万元,农机具 x万元,化肥x万元,农膜x万元,牲畜 x?万元,其 它生产资料x万元。根据稳健货币政策,我县联社控制信贷投放节奏,对于目前未能满 足的春耕信贷资金需求,积极争取规模,腾出空间,确保农业资金供应到位。二是根据农业 生产的脆弱性特点,迅速采取行动,确保受灾农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x月上旬大范围连续 降雨,造成全县x个乡镇,x公倾耕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x万元,我县联社及 时了解农户受灾情况,并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程序,对受灾农户优先办理贷 款,帮助农户渡过难关。
(三)围绕稳定农民增收,重点支持农村青年创业。20xx年以来,大批农民工返乡,农村劳动力过剩,对我县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省联社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联社围绕稳定农民增收,大力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培育了一批创业青年,同时激发了农村青年创业热情。至 20xx年x月末,我县联社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x?户 ,金额x万元, 贷款余额 x万元,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x多人,创业贷款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措施得力,社会反响良好。
(四)围绕?合作共赢?,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以来,我县联社开办了?联保 +担保基金?模式的xx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为养殖经营大户又好又快发展搭建 了融资平台,实现了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社农双赢。截至 20xx年x月末,累计向x户水产养殖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x?万元,有效支持了地方养殖大户的资金需求。
(五) 围绕区域经济发展, 重点支持?龙头? 企业。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我县江西农旺实业有限公司、xx天鹅湖精制米厂、xx御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 x家企业持续投入资金进行重点扶持。累计支持贷款x万元,贷款余额达x万元,确保了企业资金需求,推进了农业产业化,有效地促进大农业的经济升温和农信社的增效。
(六)围绕?民生金融?,落实贴息政策。我县联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民生工程的 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返乡青年,积极满足下岗和贫困学子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充分 体现了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联社于 20xx?年x?月份联合县人民银行、县团委等部门举办青 年创业洽谈会,会上主动对接创业青年,现场签约x户,签约金额达x万元,扶持了大批青年创业就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0xx年x月末累计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x至x万元,贷款余额达到x万元;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x万元,贷款余额达x万元;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 x万元,贷款余额达到x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
(一)信贷支农力度有限。
今年以来,央行连续x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锁定资金后,信用社可投放的信贷资金减少, 削弱了信贷支农力度。至 20xx年x月末,xx联社执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较年初上调x个百分点,锁定资金x万元,根据春耕调查及二季度受灾情况,目前信贷需求x万元受宏观调控影响未能及时满足。
(二)金融产品创新难 虽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广大乡镇、 村组中不断推广和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联保贷款 等便农贷款,但其投放总量在贷款总量中占的比例小。农户及涉农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 的现象仍较普遍, 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贷款方式。
一是信用社自身无专业机构研究金融产品 的创新,二是农户、涉农企业无有效抵押物,能提供抵押的城镇房屋、农村宅基地等抵押登 记手续繁琐、成本高。
(三)金融服务不尽完美。根据文明规范服务导入后续督导工作,大部分信用社在服务方式 上不尽完美,督导结果显示,全县信用社有xx人次服务不规范,累计扣分xx分,经济处 罚 xx元。主要表现在文明用语、业务流程及制度执行等方面不规范,这表明服务水平仍需 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腾出信贷规模,积极满足三农金融需求。20xx年我社受困于规模受限,受制于 农村信用社短时间难以改变的增盈方式, 要争取到更大的经营效益, 当前唯有进一步扩大有 效信贷投放规模,提升增盈能力。因此,首先要积极清收不良贷款。既要严格控制新增不良 产生,抓好每个月份到期贷款的按期回收工作,还要深挖老欠不良的清收潜力,努力为信贷 规模腾出规模。
其次要认真核销损失贷款。损失贷款采取 ?内销外化?的方式,即对内核销, 对外继续保持清收压力,减少损失贷款占据的信贷规模;最后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借助当 前我县新城区开发的大好时机,加强与政府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利用土地资源置换我社不 良贷款。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 相关法律, 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积极规范和完善涉 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 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 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探索用于贷款担保。
(三)加强督导落实,继续推进规范服务。一方面由专业培训公司对文明规范服务导入后续 工作进行定期督导,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网点规范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督 导结果,规范员工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联社要将规范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 成日常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员工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案例识骗局,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
摘要:水产养殖业是国家农业部门扶持的一种行业,创业者如果选择国家扶持的水产养殖项目,就会有相应的补贴,那么水产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稻渔综合、智慧渔业、休闲渔业、鱼菜共生、渔光互补这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下面来了解下水产养殖扶持政策相关内容。一、水产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以下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
1、稻渔生态综合种养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最终生产出人们所需要的优质稻米和名优水产品等,比如种水稻时,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具有“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以及“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产业扶贫、实现产业富民、加快农(渔)业转型升级”等显著特征,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
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
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就是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3、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是我国现代渔业五大产业之一,是水产养殖的三产融合标志性代表,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国也将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4、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
“鱼菜共生”与稻渔生态综合种养模式类似,是一种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经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又可作为养殖水返回。这种模式有三大吸引消费者的亮点:一是“自证清白”,因为有鱼的存在,任何农药都不能使用,稍有不慎会造成鱼和有益微生物种群的死亡和系统的崩溃;二是脱离土壤栽培,避免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因此鱼菜共生系统蔬菜和水产品的重金属残留都远低于传统土壤栽培;三是鱼菜共生系统蔬菜有特有的水生根系,如果鱼菜共生农场带着根配送的话,消费者很容易识别蔬菜的来源,避免消费者产生这个菜是不是来自批发市场的疑虑。
在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的今天,“鱼菜共生”新商业模式实现了物种之间和谐共生,双方之间形成生态互利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循环型的低碳生产模式,这个前景也是非常被看好的,不过实施应用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5、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
渔光互补模式就是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综合收益相当可观。
二、水产养殖扶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各类鱼苗补助标准
水产养殖中,并不是所有鱼苗都可获得补助,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不同,补助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的可参考如下:
(1)罗非鱼种苗补助标准:池塘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2000元,水库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6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6000元。
(2)对虾种苗补助标准:对虾每亩补助160元,以每亩80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8000元。
(3)石斑鱼种苗补助标准: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亩补助20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10000元。
(4)东风螺种苗补助标准:东风螺每平米补贴20元,以每平米1000粒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4000元。
注意:以上均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农村部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目前试点区域有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岱山县。
3、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2019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
水产良种补贴目前在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所以具体的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4、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5、税收优惠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6、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 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通过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贷款全部赔了进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两人经过合谋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张某某、李某、刘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3——烟台海参养殖户为扩大经营规模骗贷2600万被刑拘
涉及问题虚假资料、归集贷款
根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罪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陈述,骗取银行贷款达2600万元。
王某为烟台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福建海域包海进行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恰好在这个时候,烟台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贷款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贷款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贷款所需要的文件。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假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始,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已经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了。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贷款的资料中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圆“豪车梦”银行骗贷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假房产证、收入证明
根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 信用卡 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小刘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男子伪造财产骗贷270万拒不归还被抓
涉及问题虚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
付某、马某和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贷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贷款流程,在行业内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三人将假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付某某帮张某贷款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贷款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偿还。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和张某除了将一部分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放贷以后,银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还款,但三人拒不偿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案例6——女子伪造30本假证骗贷720万躲藏两年后终落网
主要问题提供虚假合格证
刘某2012年在泉州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贷款还给银行。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假的。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刘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案例7——联合“内鬼”骗贷案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金融诈骗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冯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冯明昌以及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案例8——农行包头骗贷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违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采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市分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 农村信用社 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案例9:一国有银行支行被两空壳公司骗贷2600万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诈骗贷款共计2600万元。2015年,广州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李某(女)在经办广州大翔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大翔公司”)贷款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陈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诈骗贷款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广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贷款业务。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诈骗贷款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
其中缘由很简单,信贷员之所为未进行详细调查,是因为业务为领导介绍,客户经理李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邝某介绍的,他们俩曾一起实地视察,发现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刚搬了新地址。李某还供述,因为对方提供了公司报表和银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认为是核实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丁某签名时,李某没有认真比照。
信贷员吴某则供述,因为亿鹏公司是副行长陈某介绍的,他就没有实地视察。在贷款后跟踪贷款的去向、贷款人的经营场所时,他也没有去现场看过,只是叫贷款人将相关资料送给他。而副行长陈某则供述,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贷款前,是否实地考察过两家公司。由于没能对这些贷款公司真实情况进行了解,造成该银行的贷款被骗,他是有责任的。
案例10:山东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虚构贸易
2014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永驰汽车”)、山东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内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为1.8亿元。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张,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案例11——浙江骗贷第一案:“阴阳账”骗贷案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阴阳帐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银行某分行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诈骗该行贷款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一个惊天大案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厨师。这一异常现象,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接到举报后,2007年1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之俊公司及何志军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起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之俊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员工、亲友登记为“挂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之俊系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工商、税务,称之为A账;另一套虚假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银行,用于贷款的,称之为B账,这套B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成本,减少长期投资。这两套“阴阳账”使用数年,在非法骗贷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以“空壳”的之俊系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兴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进行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贷款共计13亿余元。
案例12: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农商行高管内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内外勾结
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高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行宣判,终审对原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包括该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做出了判决。其中,判决田军有期徒刑20年,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8名北京农商行高管伙同胡毅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里应外合在银行内骗贷7.08亿元。
经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李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亿余元。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计2.61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件浮出水面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当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 征信 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巧合的是,同一时期,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也在北京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报警。面对如此蹊跷的事,两人向北京农商行总行投诉无果后,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局。
紧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为支取其中一家空壳公司的贷款,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就在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1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没有沾过印泥,银行详查发现贷款支取账户竟牵扯多笔小企业贷款,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北京农商行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就被曝出。当时,该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位负责人涉嫌勾结骗贷,被司法机关调查,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实际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市银监局方面证实,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
2010年8月初,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和8名为骗贷的银行干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审。据悉,当时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被控共收受贿赂近千万元。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案发后,被骗领的7.08亿元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骗贷案例给我们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启示一: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上面十二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一)提供虚假资料,包括虚假身份证、房产证、虚假行驶证、虚假土地证、虚假合格证、虚假收入证明、虚假财务资料等;(二)虚假贸易融资,虚构贸易,在这类案例中,往往会有阴阳公司、关联公司的身影,比如案例10所反映的情况;(三)利用空壳公司骗贷,比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内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假资料、虚假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部分骗贷案件出现内外勾结、员工失职的情形。
启示二: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但限于各种原因,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还是经常会受到行政管理架构等的限制,领导干预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此制度设计,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防范风险。
启示三: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当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确定、量度、评估和发展应付风险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避免的风险减至最小,实现成本及损失最小化。一套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环节,即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控制和信贷风险管理评价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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